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單身似乎成了一種罪。
女孩子超過二十五歲沒結婚,哪怕你事業有成、妝容精緻、獎金豐厚,智商和美貌並存,但很遺憾依然會有人,出其不意地,給你扣上一頂大齡剩女的帽子。
閨蜜阿朵,在我所知的單身圈子裡,活出了一副女神的模樣。
論年齡,已近三十歲,確實早過了大多數女生談婚論嫁的年紀。當很多同齡姑娘抱著寶寶當起了賢妻良母,她還不知疲倦地打拼著。
阿朵在一家自媒體公司工作,光薪資待遇就有幾萬塊,另外還開了一家自己的實體店,負責各類化妝品的銷售。
雖說工作累了些,但是用阿朵的話來說:生活每天風生水起,自然會享受這種驕傲和樂此不疲,同樣愛上用力生活、豐盈飽滿的自己。
只是阿朵的父母看不下去,他們覺得,女孩子不該這麼拼。
好說歹說,阿朵被父母逼著去相了一次親。
那天晚上加班,阿朵去的晚了些,男生倒是沒有心急,頗有禮貌地問她想吃什麼。
阿朵沒有多想,隨便說了一個自己常去的自助餐廳,人均消費兩百左右。
沒想到,男生臉色暗淡了一下,竟然推脫說公司突然有事,藉機溜了。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阿朵才知道,那個男生,被自己豪放的消費——嚇到了。
他偷偷和別人說,這樣敗家的女人,吃個飯就這麼貴,不敢娶。
阿朵哭笑不得,莫名有些慶幸:如果那天委曲求全選擇一家小吃店,和這樣的男人結了婚,日子可就真的糟心了。
“我不是愛錢,只是你連用錢養我都養不起,我還怎麼奢望你用愛養我?”
不過,你養不起我沒關係,我養的起,何況我把自己養得這麼貴,也沒想便宜任何人。
......
4.
講真,我其實特別佩服那些活得開、拎的清的女孩子。
她們把人生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別人碰一下都不行,人生信條特別粗暴簡單:
要麼擁有高質量婚姻,要麼哪怕一輩子單身,也必須活得光彩照人。
沒錯,她們或許不符合社會的某種相夫教子的標準,可是她們至少是活的精緻的單身貴族。對於她們自己來說,何嘗不是一種尊貴的幸福呢?
所有的無上光榮,都需要背道而馳的孤獨和努力來換取。
她們是命運的主人。
就像電影《成為簡奧斯汀》中的臺詞:
不在任何東西面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條,哪怕是別人的目光,哪怕是愛情。
我一直相信,每一個用努力給生活交出答案的姑娘,都會把命運緊緊握在自己的手上。單身並不意味著她們不夠好,反而是她們的優秀讓世人有些恐慌。
但我始終相信,時光不會辜負好姑娘,總會有那個人理解她們剛強下的柔軟,一切最終都會化於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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