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逃了十五年,有家不敢回,看到警車就怕……

15年前因囊中羞澀,

鍾某某夥同他人搶劫摩的司機。

案發後,

同夥被抓住判刑,

如今早已刑滿釋放,

而鍾某某卻開始了長達十五年的逃亡生活。

他逃了十五年,有家不敢回,看到警車就怕……

十五年來,

鍾某某一直在廣東東躲西藏,

思妻念母,有家不敢回,

親人不敢見,電話不敢打。

被拖欠工資不敢說,受了委屈不敢吭

口袋裡一直裝著第一代身份證,因不敢到派出所去辦理二代證。

看見警車就害怕,生怕警察是來抓自己的。

他逃了十五年,有家不敢回,看到警車就怕……

十五年來,

刑偵大隊民警換了一批又一批,

但對鍾某某的抓捕工作一直沒有放棄。

同時,

民警也無數次嘗試與鍾某某聯繫,規勸其投案自首;

多次到其家中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曉以利弊,

希望其家屬能敦促其早日投案,爭取寬大處理。

8月10日,鍾某某迫於壓力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結束了15年的逃亡生涯。

鍾某某如釋重負地說:

“再也不想逃了,我要重新做人,再也不過東躲西藏、提心吊膽的日子了”。

他逃了十五年,有家不敢回,看到警車就怕……

《人民的名義》中大貪官丁義珍逃到海外

他原以為從此將逍遙法外

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然而,在外國的生活非常艱難,

害怕被人知道自己是逃犯,

只能躲在出租屋裡面,

每天干著最累的工作,

近在咫尺的妹妹也不敢聯繫。

到最後,還是被迫回來投案自首

外逃!

逃不出法律的邊界!

逃不脫追逃的天網!

逃犯的日子哪裡是人過的?還是自首吧!

一、每天戰戰兢兢、東躲西藏,聽到警笛就心驚膽戰,暗無天日,晚上睡覺也時常驚醒。當逃犯,有家不敢回,對父母不能盡孝,對妻兒不能盡責,讓父母妻兒整天提心吊膽的,這是天下最大的不忠不孝、不仁不義。就是坐牢也有期限,何苦又何必,做錯了事,接受懲罰後,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做人了。

二、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刑法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自首者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逃亡不是出路,迴避解決不了問題,

在逃人員一日不到案,公安機關決不會放棄抓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奉勸那些負案在逃人員,

投案自首

爭取寬大處理是你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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