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發布新規定,網約車數據保存不少於6個月

網約車內參訊(文/康二聰)2月26日,交通運輸部官網發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管理辦法》,重點對網約車平臺提出了3大要求。

《辦法》提出,網約車運營服務相關數據應直接接入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不得通過第三方平臺或系統直接傳輸;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所接收的運營信息數據,在線保存期限應不少於6個月;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數據要與交通部門對接,及時更新其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相關許可信息。

為確保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數據與交通部門的對接,《辦法》明確要求網約車平臺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交通部發布新規定,網約車數據保存不少於6個月

1、網約車平臺公司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後,應自次日零時起向部級平臺傳輸相關基礎靜態信息以及訂單信息、經營信息、定位信息、服務質量信息等運營數據。

2、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建立健全數據傳輸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數據傳輸工作,明確與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對接工作的責任人、業務人員與系統技術人員,並告知相關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維護單位。

3、網約車平臺公司因系統改造、服務器遷移等可預見原因,需要暫停網約車平臺運行的,應提前72小時告知相關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維護單位。

4、因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等不可預見的突發事件造成系統故障,無法正常傳輸數據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及時告知相關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維護單位,並採取有效處置措施,儘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系統故障排除後,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及時將漏傳數據補傳,並提交處理情況書面報告。

《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行業內其他重要新聞

1、近日,“嘀嗒出行服務”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線,用戶通過微信就可以呼叫嘀嗒出租車,並完成支付。

2、近日,對於滴滴出行平臺給不合規車輛及司機派單營運的違法行為,大連市出租汽車管理處下達了《違法行為通知書》,擬給予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3、近日,宿遷市運輸管理處稽查執法科開展整治非法網約車行動。截至目前已查處網約車18輛,涉嫌非法營運“黑車”2輛,被查實的非法網約車司機將面臨1萬元至3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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