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東莞市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辦法帶來這些利好

南方網訊 (全媒體記者/郭文君 通訊員/東規宣)為進一步規範東莞市新型產業用地管理,建立一套適應新型產業加快發展的管理機制,打造一批“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發展的新型產業綜合體,以高品質空間吸引創新要素加快集聚,近日,東莞正式印發了《東莞市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9月13日,東莞市城鄉規劃局對《辦法》的導向、思路及相關主要條款作出解讀。

鼓勵自持開發、規模開發、“工改M0”

新型產業用地(M0)是為適應傳統工業向高新技術、協同生產空間、組合生產空間及總部經濟、2.5產業等轉型升級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類。即在工業用地(M類)中增加新型產業用地(M0),其範圍定義為融合研發、創意、設計、中試、無汙染生產等創新型產業功能以及相關配套服務的用地。

《辦法》堅持產業導向,鼓勵自持開發。設置了開發主體准入認定,鼓勵有產業平臺運營經驗、自持比例高的企業進行開發,從地價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對於有分割轉讓需求的企業,從稅收貢獻、二次轉讓收益上繳、履約監管等方面設定剛性條件。堅持新型產業用地(M0)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轉讓的政策導向,明確產業用房分割轉讓的比例不得高於49%,防止新型產業用地(M0)項目出現房地產化傾向。

堅持品質導向,鼓勵規模開發。《辦法》支持以產業鏈為紐帶集中佈局新產業,打造功能複合、設施共享,適宜創業、生活、交流的新型產業社區。鼓勵成規模、高品質開發,可分割M0要求用地面積在50畝及以上;用地面積少於50畝的僅限企業自用,不可分割。支持新型產業項目統一規劃、功能適當混合,打造產城人融合發展的城市綜合體。

堅持規劃導向,鼓勵先行先試。為充分把握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和周邊先進城市創新要素外溢窗口期的機遇,《辦法》明確優先在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廣深高速公路兩側、市鎮聯合重點招商區域、市區和臨深片區進行先試先行,待條件成熟後再向全市鋪開。

堅持集約導向,鼓勵“工改M0”。重點聚焦傳統工業區功能單一、配套不完善和“工改工”市場動力不足的問題,將M0用地作為全市“工改工”、連片“三舊”改造的政策推進器,支持舊工業園活化更新,引導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

鼓勵較高強度開發,可設置小型商業

在新型產業用地的佈局上,《辦法》規定,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區域是首選,市級和鎮級核心區內不佈局M0;為保障普通製造業發展空間,各園區、鎮街工業保護線內新型產業用地(M0)總量不超過轄區工業保護線總規模的10%,市區四個街道、松山湖高新區、濱海灣新區可適當提高比例;鼓勵成片、規模開發,提高開發檔次和配套服務,同時兼顧中小企業自用型總部建設的需求。

在規劃設計創新方面,《辦法》鼓勵較高強度開發,規定容積率原則上大於3.0、不超過5.0,較現有普通工業用地有了大幅提高,又與商業辦公用地形成級差,以減少對商業辦公市場的衝擊。建築設計方面,充分考慮新業態的使用需求,規定研發設計用房允許參照辦公建築進行設計,配套宿舍允許參照公租房標準進行設計。配套設施方面,支持打造配套完善的產業社區,明確可設置小型商業、配套宿舍等公共服務、市政配套設施,但不得建設大型商場等,以滿足入駐企業和員工的日常配套需求。

在地價計算標準上,經測算,不可分割轉讓的新型產業用地出讓底價約為普通工業用地的1.2—2.0倍(與容積率掛鉤);可分割轉讓的新型產業用地地價,分割轉讓比例越大,地價越高,以招引有實力的開發主體、鼓勵更多地自持。同時支持“工改M0”,“工改M0”項目補繳土地出讓金給予折半優惠。

《辦法》還支持新型產業項目統一規劃、功能適當混合。在符合城市規劃佈局原則的前提下,可在新型產業用地(M0)基礎上配置一定比例商業辦公(C2)、配套型住宅(R0)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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