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文濤決定逮捕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於文濤決定逮捕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於文濤(副廳級)涉嫌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9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於文濤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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