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美军的存在感很低?

了解或者关注美国的人可能会发现,号称高度发达的民主国家,社会并不是一片和谐,各种案件频频发生,校园枪击案、自然灾害、重大事件等等,出现的军事力量除了警察,就要数国民警卫队了。这里不禁让人好奇,美国的军事力量去哪了?怎么见不到美军露面呢?这就要从美国特殊的国情讲起了。

“三权分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美军的存在感很低?

美国其实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同时还是一个“合众国”,50个州就相当于50个“国家”,不存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只是职责不同。联邦政府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全国政府”,不是“中央政府”。美国不存在“中心地区”或者“核心地区”,有且只存在50个州,不存在“核心州”或者“非核心州”,各州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实际上也是非常平等。这两点,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议会,可以牢靠的把握住“立法权”,使得三权分立逐渐稳固。在过去总有人提起“美军”这个称呼,以为美军的全称就是“美国军队”,其实美军的全称叫作“美利坚合众国武装部队”,并不是简单地“美国军队”。同样的,美军也不是单纯的“美国联邦政府军队”,美军只对一个实体负责,那就是美国,并不是特指美国政府或者美国国会。还有最重要的一条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直接就可以把美国军队给限制住了,那就是宪法规定:美国军队不能在美国本土进行军事行动。

“三权分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美军的存在感很低?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三权分立模式被确立。托马斯·杰弗逊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这就是美国的创立者在立国伊始就追求的国家理想和全民价值观。代表军队的剑只是为了捍卫这种人类理想和价值观而存在,不能肆意使用!由此理念而建立的美国政府架构,军队是不在政府架构之内的一个独立的存在,军队只效忠于国家和全体国民。

“三权分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美军的存在感很低?

三权分立的宪政结构,国民用选票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意志。这样的国家和国民既不可能受到美国政党的控制,更不可能受到武装到牙齿的军队的控制。这就是现代宪政模式!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总统任上更是明确的提出了国民有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其核心依旧是与美国立国理念,与美国国民价值观,与军队的绝对中立是完全一致的。

在现实实践中,美国联邦政府有权指挥美军,实际上就是总统有权指挥美军,总统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权力最大,担任美军总司令,但是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美国总统对于军队的掌握程度并不高,只是对军队有“使用权”,不存在“所有权”,所有权只能归美国这个政治实体所拥有。另外,作为军队最高首长的总统有任期限制,其权力来源于选民,甚至可以完全不需要军事履历,也不需要军队的支持,这样一方面防止了总统凭借军队的支持扩大自己的权力,另一方面也防止了军队染指行政权力。美国的军队体制高度封闭,在美国的国家权力体系中没有军人的参与,议会内部不设军人席位,军人不得当选议员或者其他行政公职。在军队内部的决策机构仍然由作为文官的国防部长领导,职业军人组成的参谋联席会议只能提供战术和技术方面的意见,没有决定是否开战或停战等重大决策的权力,必须听命于民选的总统。包括军队该使用什么样的武器,都要由议会决定。军队只保留申诉的权利。

“三权分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美军的存在感很低?

军队的权利与义务是由权利构成决定,国家法律规定,社会文化塑形,体制博弈保证的。承担义务者必须要有与之匹配的权利,如果这种权利来得不及时,那么承担义务者就可能自己去争取,美国的军队是职业化的军人,其利益是得到了保证的,将领的野心因为无发挥空间,也成了空中楼阁。使得军队在国家序列中处于全面弱势的状态,但是,同时国家也给了军人优厚的福利和崇高的荣誉。在退役后工作也不会受影响。

“三权分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美军的存在感很低?

美国的三权分立决定了军队指挥权所有者是不能一家独大;美国的国家法律决定了军队职业化,只对国家负责。这两点其实很多其它民主国家也具备,但军队的权利则完全不同,原因就在于社会文化与体制博弈不同。美国的文化对军队干政有很强的免疫能力,没有民众会认可这种方式。美国的体制内博弈,基于舆论监督,走法律流程没有军队插手的空间。以上几点也就是“美军”在本土的社会存在感会这么低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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