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人!福州一男子在鼓嶺盤山公路上用彈弓射擊路燈!

去過福州鼓嶺的車友都知道

那裡不僅是避暑勝地

行駛在盤山公路上兜風時

還能欣賞沿途美景

丟人!福州一男子在鼓嶺盤山公路上用彈弓射擊路燈!

然而,有些司機朋友的心卻大得不行,

不僅想兜風看風景,還愛找些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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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山公路上,乘客打開天窗玩彈弓

前天傍晚5點半左右,福州車友莊先生在鼓嶺盤山公路騎行下山時,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輛黑色的豐田轎車,副駕駛的乘客打開天窗探出半個身子。

莊先生本以為這人只是想更直觀地感受山上兜風的快感,隨後卻發現,對方手上居然拿著一把彈弓,經過路燈時就打了出去。

丟人!福州一男子在鼓嶺盤山公路上用彈弓射擊路燈!

莊先生告訴1007記者,他在現場並沒有發現路燈的碎片,但是一路上“噼裡啪啦”的聲音至少出現了十幾次,要知道,這些路燈都是剛裝沒多久的新路燈,莊先生擔心如果路燈損壞,天黑以後車輛通行都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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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記者嘗試撥打了這輛豐田車車主的電話進行求證,卻始終無人接聽。

景區:將聯繫派出所採取強制措施

隨後,1007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福州市鼓樓風景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王先生表示,會立刻將情況反映給景區保安,以及派出所的民警,並安排工作人員對沿途路燈進行排查。

記者瞭解到,鼓嶺盤山公路的路燈全都是一個多月前安裝的光能一體化路燈,每一盞的成本都超過一萬元,並且修復起來也比較困難,具體是否有路燈被破壞,仍需要工作人員仔細排查後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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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昨天下午,1007記者也收到了來自鼓嶺風景區管委會保安隊蕭隊長的反饋,目前涉事的兩名人員已經被約談,而對於當天的情況,兩人均表示,事發當天的確是有將身子伸出天窗玩彈弓,但並沒有故意去破壞路燈,而是隨意朝著路邊的標誌、樹木打了幾下。目前事情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蕭隊長表示,之後派出所的民警將會根據路燈以及標識實際的受損情況,對兩人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也非常感謝廣大車友及時反映。


而在今天傍晚6點21分左右,福州交警支隊對此事進行了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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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作為駕駛員的你必須明白,是你打開了危險之窗,一旦發生意外,必將追悔莫及!在汽車行駛時,車上乘客若將頭伸出天窗,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風險。

風險一:

被甩出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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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輛運動狀態下,如果遇意外情況緊急剎車,或遭遇後車碰撞時,由於慣性,極易將其站立者甩出。在日常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也見過許多坐在車內的駕乘人員由於未系安全帶而被甩出車外的情況,更何況未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半身露在車外?

風險二:

天窗夾人

如果在頭部伸出車外時,手部不小心觸碰天窗開關,很可能造成頸部被夾的事故。四川省江油市曾經發生的“父親車內與朋友聊天,女兒被天窗夾死”的慘劇,更是這一問題的真實例證。

風險三:

被車外物體碰撞

在車輛外部可能存在線纜、樹木或其他侵入道路的異物,也可能有前車拋出的垃圾、車輪濺飛的石塊,如果這些異物恰好與車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車輛運行時,異物碰撞將對其造成巨大的傷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款規定,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駕乘人員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否則將構成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警將對違法人員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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