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这个地方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省政府批复这个地方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泗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宿政〔2018〕2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新汴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新汴河两侧正常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上述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上述水域宽度两侧至新汴河防洪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新汴河两侧正常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上述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上述二级保护区水域两侧至新汴河防洪堤顶临水侧。

二、宿州市及泗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泗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部门要加强对泗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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