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張家口取暖費調整了?現在有答案了

「关注」张家口取暖费调整了?现在有答案了

謠言止於智者

瞭解供熱知識少,容易上當傳謠言?

近日,一則關於我市調整取暖費的消息在網上瘋傳:“省政府下發20160826號文件,2016~2017年度取暖費調整!每平米由36.1元調整為21元!取暖期10月24號至4月25號!市民一定要拒絕交高價費,千萬別先交費,否則退不回來,應降到省裡文件規定的21元時再交。”此係"網絡假消息"切勿信謠傳謠。

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和省住建部門瞭解到,省政府從未發過類似文件,希望廣大市民不要輕信謠言。

「关注」张家口取暖费调整了?现在有答案了

對此,省政府辦公廳工作人員答覆,省政府從未下發過這樣的熱費調整文件,凡是對外公開的文件在省政府網站上都可以查詢到。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熱費調整是事關千萬百姓的大事,不可能隨便發一個文件就調整了,市民不要聽信謠言。

我省南北跨度大,各地區供熱時間、供熱指標、供熱能耗都不一樣,供熱方式和運行成本更是不同。所以各地市均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制定當地供熱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省政府不會草率作出統一定價的文件。請廣大市民切勿信謠傳謠。

用戶注意事項

1、我市收費標準

張價[2014]117號文件“居民熱力銷售價格計費為5.91元/㎡·月(不含稅價)。非居民熱力銷售價格為9.8元/㎡·月(含稅價),其中學校、幼兒園熱力銷售價格確定為8.82元/㎡·月。”其它區縣按區縣政府文件執行。

市區居民熱費計算公式:

住宅建築面積×75%×5.91元×5個月=應交費用

2、市區供熱時間:

《張家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採暖期為:自當年11月1日始至次年3月31日止;遇有氣溫異常,採暖期可適當提前或延後。”其它區縣按區縣政府文件執行。

3、市區辦理報停

報停有效期為一個採暖季,供熱報停業務需一年一辦。符合報停條件需要辦理報停的用戶,辦理報停須於當年10月15日前到熱力公司營業廳櫃檯辦理相關手續,逾期將不能辦理採暖報停。

須攜帶的證件:

用戶繳費卡辦理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到熱力公司營業廳進行辦理

房屋產權人無法前去的,可以委託其他代辦人代辦,代辦人代辦時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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