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空調被偷,小偷被電死,全責任是誰的?

寂寞傷的好徹底


家裡裝空調被偷,結果小偷被電死,到底戶主需不需要擔責,這種問題根本就無需考慮,一點責任都不用承擔。我為那些仗著自己的辯論口才因為利益去為違法犯罪的人去辯護的律師感到羞恥,絕不認同違法犯罪者“我死我有理”的強詞奪理行為。

我們再看一下案例描述:

我個人觀點分析有下面幾點不擔責理由:

第一,案例中提到,因為戶主裝空調吸引了小偷來偷,意思是戶主誘使了小偷犯罪,這一條是最流氓的邏輯,就好比強姦犯因為看到女子長得漂亮就去強姦,照這樣說反倒是女子的漂亮導致別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簡直是豈有此理,真不知道這種理由出自誰的口,所有罪犯都去他家犯罪好了,所有犯罪行為他都有理由替你們擔責。

第二,村民沒裝漏電保護器導致被電身亡,我自己家的東西,我有裝在自己的房屋上,裝不裝是我的事,偷不偷是小偷的事,他選擇偷電器,就意味著他自己承擔了觸電的風險。再說一個漏電保護器少說得100多元,對於農村家庭不安也很正常,死人了律師來說了,小偷家屬也來追責了,安空調時你們給出一分錢了還是出一毛錢了,既然沒出錢你憑什麼限制別人安不安有關設備。


第三,小偷偷之前未和戶主諮詢,小偷應該問:“空調連著電嗎?裝漏電保護裝置了嗎?我偷時你們會打我嗎?你們會報警嗎?我摘空調時會不會砸死我呀?你家有梯子讓我爬上去嗎?你家有會咬死人的狗嗎?”這些小偷事先都沒有和戶主商量和諮詢,憑什麼死了來找戶主擔責?

小偷做為成年人,所做的一切都已經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自己做的事的結果也應該由他自己負責,沒有任何人應該為他的行為買單。

幾十年前誰家出個蹲監獄的,親人在鄰里間都抬不起頭,現在倒好,家人不光一點廉恥心都沒有,反倒要真正受害人去擔責,這不是乾坤顛倒、是非不分了嗎?


強烈呼籲社會給正義者多一些權利少一些責任,讓社會變得“見義敢為,見危敢救”,絕不屈服於任何傾向於違法者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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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大實話:這絕對是小偷自作孽,不可活,並且小偷還要承擔對村民的空調損壞維修費用。

首先,我們必須要承認一點,那就是小偷也是有辯護權的。哪怕這個人是十惡不赦的壞人,他也是有權利請律師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護的。

而作為律師而言,其職業屬性就是為自己的僱主將罪行減輕到最低,這是作為一名律師的職業素養。哪怕這個人是所有人都認為的壞人,那麼作為受僱律師也應該盡全力為其進行辯護,這是作為一名律師基本的職業道德,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冤假錯案的產生,這才是真的公平和法制。

然後,咱們來說這件事本身,這件事很簡單,整件事的起因就是小偷偷空調時不慎被電死。在整個事件中,村民是沒有參與到對小偷造成人身危害的,所以,這件事自然跟村民扯不上什麼關係。

而問題描述中所說的“事故最大原因是屬於村民裝空調吸引了小偷犯罪,然後村民沒有裝漏電保護器才導致小偷觸電死亡。”這種說辭就是說歪理。

從現實角度來說,小偷被電死和裝沒裝漏電保護器沒什麼關係,就算是裝了,如果操作不當,還是會被電死,畢竟,我們沒有見過有哪個電工是不斷電就修電器的吧。

然後,從法律角度來說,人家裝空調是為了自己使用,而不是為了吸引小偷,別人有好東西,不是你犯罪的理由。說難聽一點,如果這個邏輯都成立的話,那搶銀行時撞到門上死了,銀行還得賠錢呢。

最後,也是希望我們能夠明白一點,法律是保護受害者,懲罰違法者的。有時候不是說“壞人”找了律師為他做辯護是不公平,而是我們要想公平必須這樣做。

試想,如果大家都只看一件事的表面,而不做更深層次的思考,就像前幾天“德陽爆料王”爆料安醫生的老公在泳池打小孩兒一樣,就是安醫生在整個事件中無法發生,所以才導致真相被埋沒,這才是對真的受害者最大的不公平。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答案應該很明確,村民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原因很簡單:

一、村民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在家中安裝空調並無任何過錯,如果說安裝空調引起了小偷偷竊的慾望屬於過錯的話,舉個話糙理不糙的例子,如果某人娶了一個漂亮媳婦,是不是會引起其他人的邪念,那萬一發生強姦案難道作為老公的這個人也有過錯?這簡直太可笑了!因此,小偷盜竊過程中被電死屬於已經意識到該後果的自甘風險行為,應當為此後果自行承擔責任,與房東沒有任何關係,相反,小偷的繼承人要為其給房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有人提出房東沒有安裝漏電防護措施存在過錯的話,這也是站不住腳的,畢竟空調安裝是一個專業技術問題,房東只負有交錢的義務,同時有獲得合格產品(現實中空調都是包安裝的)的權利,因此,即使沒有安裝漏電防護措施也不是房東的過錯!

總而言之,在這種情況下,村民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相反有追究損害賠償的權利,這才是一個正常的法律邏輯,也是依法治國的正確體現!


黃岡楊登釗律師


這個事兒得話分兩頭兒,小偷偷空調外機,按照所偷物品價值,看是關幾年,罰多少錢,然後該賠償多少……被偷的一方,如果你按照標準規規矩矩地把空調安好,那就找不到你什麼責任;裝空調吸引小偷犯罪,這個說法沒道理‘但是你沒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那你的責任就跑不掉的。假設不是小偷,而是一個路人,或是一個孩子,一不小心被電了,你是不是就心甘情願賠償呢?其實是自己留的隱患,怨不得別人。並且兩件事兒造成的後果嚴重性,一比較就知道了,小偷偷東西,導致的是財產上的損失;空調外機未按標準安裝,那出了事兒,搞不好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兒。因為這個事兒電死的是個小偷,大家心裡難以接受,但換做是電死的是個孩子呢?大家又會怎麼發言呢?


崔大乘


湖北楊律師說得很對,本人支持楊律師的觀點,家裡裝空調是由廠家指定專人安裝,與用戶沒有半點關係,小偷偷東西電死活該


夏雲堂


發表一下個人見解:家裡空調被偷,小偷被電死,全責任在誰?我覺得主要是看誰的責任大,而不是說負全責,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呀,主要責任我認為在小偷,我口袋裡裝了錢包,所有人都知道口袋裡有錢包,但是別人都沒有偷,小偷偷了,那如果我口袋裡放一條蛇,小偷來偷錢包,被蛇咬死了,那我還需要負主要責任嘛?

去侵犯別人權力,出了事又去找別人,那我們都去當小偷得了,說是這樣說,卻不能這樣做,但是你負了次要責任,換了小偷一條命,也算是為社會做點貢獻吧!。再說村民,題目說村民沒有裝漏電保護器,法律規定空調不需要裝漏電保護器了嘛,沒有吧,我覺得法律還是規定一下比較好,因為我家的好像也沒裝,一些企業或者說是安裝工人嫌棄麻煩,就沒裝,就這件事而言,村民沒有犯法,沒犯法還要負責人,這說出來難平人心。我覺得大家都按照規矩辦事,走該走的程序,讓侵害我們權力的人沒有可乘之機,也會對自己的保護。


笑心亦逍遙


應"崔大成"邀答!

家裡空調被偷,小偷被電死,這責任是誰負?

1⃣️空調機雖然插在電源插上待機,常年不開機也要耗好多度電,因為三線插座上的火、零之間只有幾十歐電阻,它不能跟手機充電器的空耗相比,只要待機,電源部位就老處於整流電源開著,所以不用空調要撥去插頭。


2⃣️空調機處於待機待態時,室外的壓縮機,風機上是沒有電的,它是受室內主機控制的,當然向外輸送的電纜線是帶220V電的,如果小偷用刀割電纜線就會觸電。

當火線、零線被割短路時,空開會跳閘,當火或零線與地線短路時漏保會跳閘。

真正有小偷看中了這寶貝,寧可被他偷走也不願把他電死,為什麼?追究你不裝漏保器的責任。


法律有規定:小偷的命不該死,真被電死了要按層按級追查責任的:

(一).主人有沒有在外風機上佈置裸線?

(二).主人家為何漏保不跳?

(三).是哪個電工裝的?

(四).誰的責任誰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小偷被電死了是活該,但被閒人,小孩碰了,那責任會更大。不管什麼人被電死了,都有法可依。

🚪小偷在行竊過程中犯了死罪,除非主人防衛過當致小偷死亡,任何人無權藉故殺人(包括布裸電都不行),犯死罪的盜賊應當由國家刑法辦罪!

我們百姓平時只要做好各項防範工作,防患於未然!不可吊以輕心!

謝謝你的閱讀🙏!


許科雲


這樣都有得說,不是腦有問題吧。👎👎👎👎


四阿哥214986089


俗話說的話,自作孽不可活

看題主的描述,我真是知道了什麼叫做“神邏輯”!

1、什麼叫村民裝空調吸引小偷犯罪?

我安裝個空調,就是誘導別人犯罪了?那賣空調的商家、生產空調的廠家、供電的電廠,是不是都得入獄被判刑呢?這分明就是流氓邏輯嘛!

2、村民沒安裝漏電保護器導致小偷身亡?

拜託了,安裝空調是安裝工人的事情,他們是專業的,需要安裝什麼、不需要安裝什麼,難道他們會不知道?

退一萬步講,就算沒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違規,那也是安裝工人的事,與村民何干

在我看來,作為一個有思維能力和行動能力的成年人,就該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本身去偷空調就是違法犯罪,而觸電而亡也是偶發事件,自己偷雞不成蝕把米,能怨誰?

所以,還是老老實實的做一個遵法守紀的好公民吧,找個工作幹兩三個月,一臺空調就到手了,何必要去偷呢?


保險助手服務


我看到最冤是,家用小轎車被小偷盜走後,因小偷開車慌張發生車禍撞死人後,小偷跑了又被火車撞死,兩個家屬都找車主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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