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大股東陳烈權先生股份減持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002102 證券簡稱:冠福股份 編號:2018-11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大股東陳烈權先生股份減持進展公告

大股東陳烈權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1、陳烈權先生持股基本情況:截止2018年9月10日,陳烈權先生持有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股份325,363,822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12.35%。

2、減持計劃主要內容:陳烈權先生計劃在2018年6月11日—12月10日(不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則不減持)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協議轉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130萬股(不超過本公司總股本比例的3.09%)。

3、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截止2018年9月10日,減持計劃時間已過半,陳烈權先生尚未通過任何形式減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325,363,822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12.35%。

公司於2018年6月12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大股東陳烈權先生擬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060)。公司大股東陳烈權先生因個人對資金的需求,計劃在2018年6月11日—12月10日(不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則不減持)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協議轉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130萬股(不超過本公司總股本比例的3.09%)。

2018年9月11日,公司接到大股東陳烈權先生《關於公司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9月10日,較上述預披露公告披露的減持時間已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大股東陳烈權先生預披露的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持股份情況

截至2018年9月10日,陳烈權先生尚未通過任何形式減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325,363,822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12.35%。

二、其他相關說明

1、陳烈權先生本次減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截至本公告日,陳烈權先生嚴格遵守預披露公告披露的減持計劃,與已披露的意向、承諾或減持計劃一致。

3、陳烈權先生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其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亦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4、陳烈權先生在公司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即2018年6月1日至8月30日,未減持公司股份,本次減持與公司此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無關聯關係。

5、公司於2018年8月3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協議轉讓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8-097)。公司大股東陳烈權先生與深圳諾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魚科技”)於2018年8月29日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8,000萬股股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給諾魚科技。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協議轉讓股份的相關過戶登記等手續。

6、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陳烈權先生股份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陳烈權先生的《關於公司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102 證券簡稱:冠福股份 公告編號:2018-11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新增輪候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林文昌先生和林文智先生的通知,獲悉其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輪候凍結,具體情況如下:

一、控股股東股份本次新增輪候凍結的基本情況

1、控股股東林文昌先生、林文智先生股份新增司法輪候凍結的基本情況

2、控股股東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原因

因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公司控股股東林文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被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司法輪候凍結;公司控股股東林文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940,000股被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司法輪候凍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司法凍結、輪候凍結的情況:

二、控股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及司法輪候凍結,公司尚未收到相關法院的正式法律文書、通知或其他信息。

2、公司與控股股東為不同主體,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與控股股東均保持獨立,因此,公司控股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事項目前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且控股股東正積極協商處理股份凍結及相關事項,爭取儘快解除其股份的凍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

3、公司將提醒控股股東嚴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9號),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4、鑑於公司控股股東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聞舟(上海)實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被凍結,可能存在公司實際控制權的變更風險。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登載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輪候凍結數據表。

董 事 會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102 證券簡稱:冠福股份 編號:2018-11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大股東陳烈權先生部分股份補充質押及解除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東陳烈權先生函告,獲悉其將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辦理了補充質押及解押,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股份補充質押情況

公司大股東陳烈權先生原於2017年10月24日質押給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的公司股份69,200,000股、2018年2月8日質押給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的公司股份52,000,000股、2018年2月26日質押給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都證券”)的公司股份52,369,050股,因公司近日股價下跌,分別對國君證券、中信建投及國都證券進行補充質押。上述原有質押情況詳見公司分別於2017年10月27日、2018年2月12日、3月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大股東陳烈權先生部分股份質押及解除質押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108)、《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大股東陳烈權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質押及再質押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0、2018-013)。本次補充質押情況如下:

二、本次股份解除質押情況

陳烈權先生原質押給國泰君安的公司股份35,5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35%),因已還清國泰君安的借款,分別於2018年9月7日、9月10日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荊州便河東路營業部辦理完成質押解除手續。

三、累計質押情況

截止本公告日,陳烈權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25,363,82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2.35%,其中處於質押狀態的股份累計數為218,569,05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8.30%。

四、備查文件

1、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申請書(補充交易);

2、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補充質押已達成通知;

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