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开宝马撞伤六个学生,学校老师遭质疑,你怎么看?

家乡二少


事件经过:9月5日上午11点45分,濮阳市油田第六小学教师王某驾驶豫J23V57号宝马轿车,在该校院内门口等候学生排队通过时,使轿车冲入学生队伍,造成6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学生多处骨折,伤势较重,暂无生命危险,其余5名伤势较轻。

一值班民警表示:女教师开的车是自动挡,踩着刹车回头拿东西,挂着D档,脚可能是一抬,就冲出去了。


惨案来自于老师,受伤害的都是小学生,才更令人心痛。

我们也愿意相信事件的起因是由于老师的操作失误,但案件和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操作不当”的断语还是谨慎些用比较好。


教师的形象需要重塑,而形象的重塑需要各方面的改变。

我们经常看到报道的贫困地区的学校条件有多么的艰苦,赞美那里有安于清贫的老师,现在却让制造惨案的小学生教师所开的宝马,形成鲜明的对比。


贫困地区的老师制造不了这样的惨剧,因为他们没有这样的条件。

前面是一排排的小学生,为何不是将车停好,而是仅仅踩住刹车,而且还是挂的D档呢。思想上肯定是严重疏忽了。自动挡的车稍微一松,车不就冲出去了吗。


所谓的“操作不当”,应该是指其主观上的过失。

刑法中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就这位女教师的行为,大致判断应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自己没有想到脚突然一抬刹车松了,导致宝马轿车冲进小学生的队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伤最重的学生,多处骨折,其伤情应该达到重伤的程度了。

祈祷这些小学生都能恢复健康,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不要受此事件的影响过大;

也希望这位女教师改过自新,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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