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房租等個稅抵扣專項被明確 你的住房普通嗎?

房贷房租等个税抵扣专项被明确 你的住房普通吗?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在北京召開,確定落實了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為廣大群眾減負。

至此,風傳多年的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終於進入倒計時階段。與此同時,房租納入個稅抵扣,“租售同權”實質性落地的第一步也正式邁出。

會議明確,要確保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並適用新稅率表。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 並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個稅改革將起徵點提高、低檔稅率級距擴大、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多管齊下,主要惠及中低收入家庭,為這部分家庭實實在在地提高“收入”。

增加“實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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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談到,10月1日起,不但“起徵點”提高給個人帶來減稅,低檔稅率的擴圍也帶給中低收入人群直觀的減稅效果。

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由1500元提至3000元),原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原稅率為20%的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以及原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的稅率降為10%。原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的稅率降為20%。

那麼,按照新的個稅稅率表,究竟能夠增加多少“實際收入”呢?

《國際金融報》記者簡單算了一筆賬:

扣除五險一金後,月收入1萬元的納稅人,月納稅額將從745元降低至290元,“增收額”每月455元,每年5460元,較之前降低個稅61.07%;

而扣除五險一金後月收入2萬元者,月納稅額將從3120元降低至1590元,“增收額”每月1530元,每年18360元,較之前降低49.04%。

以此類推,月收入越高,則降稅幅度越不明顯。而對於中低收入家庭來說,個稅降低幅度則十分直觀。

同時,此次會議還強調,要抓緊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教育、醫療、養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確保扣除後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於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

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依法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今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還將動態調整。

也就是說,還有不到4個月,從明年元旦開始,對於那些揹著房貸與房租壓力的居民來說,在納稅上就更能體會到減負效果。

你的住房“普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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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8月31日通過的新個稅法中,專項附加扣除中對於房貸利息扣除的措辭是“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而在此次的國常會上,則變更為“普通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兩項。

這一看似簡單的變化,其後所代表的含義卻很不“簡單”。

首先,“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明顯意指房貸利息和房租不能同時抵扣,與兩項分列之後所代表的的含義截然不同。

業內人士指出,如果只是房貸利息抵扣個稅,那受益者只有有房一族;如果只是房租抵扣個稅,那麼剛需購房者也被排除在外。只有將房貸利息與房租一同納入抵扣範圍,才能體現個稅對於“住有所居”的支持。

其次,在貸款利息抵扣專項上,此次特意強調了“普通”住房。

根據國家規定的普通住房認定標準,需滿足三個條件:

1.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

2. 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並參考其實際成交價格確定;

3. 實際成交價格原則上應當低於按確定的所在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單價或套總價的1.2倍。

有分析人士表示,對於購房群體來說,在“房住不炒”的總體方針下,這一抵扣標準的設置大概率會參照是否首套、是否自住等等,大體上說也是為了降低剛需購房者的負擔。在此基礎上,對於改善性需求產生的換房,是否算首套、是否能享受到這一優惠暫時還都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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