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車禍沒了,他媳婦現在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的孩子,應當如何勸說挽救這個未出生的寶寶?

蔣鐸


誰遇到這種事情都會非常糾結,作為孕婦無論是生下來,還是打掉腹中已經八個月的胎兒,都是一次艱難的抉擇。從清理上,在已經失去了丈夫,現在又面臨是否要打掉孩子的選擇,任何外人都不應該去為難她,由她自己按意願做出選擇。

但是,從情感上講,這腹中的孩子畢竟是你和愛人相愛的結晶,也是愛人僅有的骨血,更是愛人留給你的唯一希望。把孩子生下來,是對愛人在天之靈的一種慰籍。

從醫學和法理上講,八個月的胎兒,不允許引產。從醫學角度,因為胎兒月份太大,引產會對孕婦的身體健康造成危險,甚者會危及孕婦的生命。而從法律的角度,28周以上的胎兒禁止引產,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儘管如此,作為姐夫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對此事橫加干涉,即使孕婦決定要打掉腹中孩子,也不可強行阻攔。畢竟孩子出生以後,會面臨許多的問題,你作為一個親戚,無法完全解決。即使你經濟條件允許,但養一個孩子,不僅僅需要有錢就夠了,孩子還需要足夠的愛和完整的家,這些你能夠給孩子嗎?首先要面對這些問題的就是這位準媽媽,這個誰都無可替代。而隨之而來的孩子的撫育和成長,更是對人性的考量,所有這些壓力,或許都要由這位準媽媽來承擔。任何人都可以逃脫,唯有她不能。從生下孩子那天起,她已經是別無選擇。

所以,是否留下這個孩子,還是尊重醫學,尊重法律,更要尊重孕婦自己的選擇,即使是公婆也不好直接干涉。畢竟曾經的一家人,就相互理解吧!


無奈且向上


我有個朋友懷孕四個月的時候,老公車禍去世。嗯。當時我朋友是這樣的孩子,生下來的,因為他想給老公留下一個後。但是後來公婆一直勸她把孩子流掉。畢竟他還有小叔,小叔子,加家也是兩個兒子。後來孩子越來越大,公婆就不再提這個事兒,我朋友一直是在她孃家把孩子生下來的。生下來之後,當天的晚上就被公婆抱走了。從那之後,我朋友再也沒有見到這個孩子。原因是孩子是遺腹子 可以得到大筆賠償 我朋友去爭奪孩子撫養權。起訴幾次都是失敗的,因為他們找了證人,說我朋友遺棄了這個孩子。兒子在的時候你是兒媳婦兒子,不在的時候你就什麼都不是,這個提問的,這位先生不知道您是怎麼想的,這個孩子您是想撫養還是因為財產的問題呢?


故人明月


您好,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提問,並且希望我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建議您先不要想怎麼去勸說別人保留這個孩子,而是應該想對方為什麼想要打掉孩子。當然,我們可以很直觀的說是因為對方的丈夫過世了,可是這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而是生下孩子之後她需要面對的問題,比如孩子沒有了父親怎麼辦,又要怎麼對孩子說,怎麼教育孩子,家裡沒了老公生活怎麼辦,少了一部分精力來源家庭開支是否可以支撐,以及如果孩子誕生下來未來自己能不能給他一個健康的生長環境等等...

也許想下來生活真的沒有這麼容易,很多人都容易犯的錯誤就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點評別人的做法,可是如果對方真的經濟來源不是那麼多,或者對於丈夫感情很深,生下孩子滿臉愁容,甚至都懷疑是否可以正常的教育孩子,那麼我們又有什麼理由勸對方留下孩子呢?這樣對孩子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對於我國人流手術合法現在似乎沒有人會提出這是一個很不人道的行為了,那是因為在某些時刻我們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其實是對他們的及其不公平,比如我們沒有做父母的準備,或者孩子某種先天缺失已然註定會先天夭折等等,這樣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並不是一件正確的事情,所以孩子終究是對方的,她生活中所處的角色面臨的事情和心情也有她最明白,真的不方便勸說。甚至可以理解為,如果您可以表示以後如果她生活遇到問題,比如孩子沒錢花可以隨時伸出援手,或者無條件支持,那麼可以勸她留下孩子,否則現在就算勸她留下了,以後她生活遇到困難,只會悔恨當初為什麼沒有打掉,而最終受害的還是孩子啊!


孕媽學堂


我說一個真實的故事:將近30年以前,有一個男的在某部門工作,結婚啦,老婆也在政法部門工作,婚後不久,女方懷孕吶,當初懷孕到七個月的時候,男的意外死啦,女方不肯生小孩啦,男方的父母跪在兒媳婦的腳下求求兒媳婦給肚子裡的寶寶生下來呀!媳婦堅決不生,引產吶!30年過去啦,兒媳婦也成了一個近60歲的老女人吶。奇怪的是後來結婚吶,一直懷不起小孩呀。報應吶!後來又因為什麼離婚吶!真是報應啦!男人靠不住,小孩才靠的住啊。


雲蔓111


男人車禍沒了,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他的媳婦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大的孩子,也有她打掉的道理,必定她還年輕,對於以後嫁人和撫養孩子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我們小區有一老夫妻,獨生子,兒子在企業是高管,家庭比較富裕。:去年兒子結婚六個月了,兒媳婦也懷孕了,但這個兒子不檢點,有一天晚上和別人爭一個坐檯小姐,被對方殺死了,兒媳婦聽說後非常氣氛,執意要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這時公公婆婆站出來說話了:大意是說是他們的兒子對不起她,你想打掉胎兒是你的權利,但你能不能看在我們老倆口的面子上把孩子生下來,第一也給我們留一個後,第二,就是以後把你當成我們的女兒一樣看待,你如果再嫁人可以嫁到對方去,也可以在我家結婚,我們家的所有財產將有你和肚子裡的孩子繼承,孩子的將來撫養到18歲的撫養費全部是爺爺奶奶的!最終這個兒媳婦同意把孩子生下來,結果生了一個兒子,


司馬小絹


男方家人希望留下孩子的血脈,這是人之常情。


我是事外人,但是,我說一說我同學的事。

我同學的哥哥新婚半年後有了寶寶,他可開心了。同學嫂子剛懷孕兩個月時,孕酮低,所以就辭工在鄉下養胎,其丈夫因為掛念著新婚妻子,又擔心妻子一個人在家心裡不舒服,所以每個月都回家。然而,那年國慶,他想著早點回家,於是提前坐夜車回鄉下。很不幸,同學哥哥遭遇車禍沒了。

同學嫂子當時懷孕已4個多月,她是想著為男方家留下孩子的,生出來後就讓長輩帶著。同學的父母開始也覺得自己的孩子有後很不錯。但是,後來他們想想,自己以後是有後了,但是,孩子一出生就沒爸爸,甚至媽媽也會再嫁,這樣對孩子來說太不公平。兩老與女兒商量後,向兒媳婦提出讓她把孩子流了吧。那姑娘開始堅持不去。

同學父母最後讓兒媳婦去流了孩子,還要給錢她再嫁。姑娘沒要長輩的錢,還偶爾回來探望長輩。

我個人覺得同學爸媽也確實是善良的人,因為他們想的不僅僅是自己,而是未出生孩子的將來。他們家不是沒有條件養孩子,但是,孩子沒父沒母,那是很可悲的事。


暖心秋媽


作為母親,她擁有對於自己肚子裡胎兒的處置權。你僅僅是作為一個姐夫,最好不要去管這件事,你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不要強迫人家,更不要道德綁架。

生下孩子也許不容易,但是養大孩子卻是一輩子的事情。除非你可以明確保證你可以養這個孩子,可以提供他的一切花銷,可以負責他的一生教育,不然,作為一個外人,你沒有資格來指手畫腳橫加干涉。

我相信沒有一個母親願意打掉已經八個月的胎兒,這個時候的胎兒已經接近成熟,拋開法律法規允不允許不說,引產風險很大,很可能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但是既然你弟媳婦執意如此,想必已經做過了深思熟慮。遺腹子雖然聽起來要比私生子好聽,但是日後在生活中會面對的問題,並不會比私生子少多少,不要現在道德的制高點橫加指責批判母親的自私,沒有親身經歷,任何人沒有發言權。

你們作為家人,可以表達出你們的想法,但是最終的決定權在孩子母親身上,希望你們可以做到尊重孩子母親的選擇,對於她的做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畢竟這個女人失去了丈夫,還要失去自己的孩子。


婦產科女司機


法律規定28周以上的嬰兒已經具備生命權利,如果沒有嚴重畸形或者胎死腹中,正規醫院是不會讓她做掉的。當然她也有辦法把寶寶殺死在肚子裡面再去引產,比如吃藥。但是自己懷了8個月,哪裡捨得啊,那是一條小生命啊!

生下來交給男方家,自己不帶也好啊


用戶70105773418


她不想生下來肯定是有她的顧慮,一起來看看她不想生的背後原因,並且解決辦法。


  1. 孩子生下來的撫養問題,要是孩子一生下來,就面臨著吃喝拉撒,需要經濟。

  2. 孩子生下來就沒有親生父親,父愛這塊對成長很重要

  3. 她以後可能也要改嫁,帶著個孩子得話,怕影響她下一段的幸福。


她的顧慮主要有以上三點,要是可以妥善的幫忙去解決她的擔心,要是不能解決她生下孩子後的實際問題,所有的勸說都顯得蒼白無力。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我相信她不會冒著生命的危險而錯過一個當母親的機會。

歡迎大家點贊,關注,評論一起來探討!



愛情八哥


肚裡八個月的孩子,在母親的身體裡待了八個月,當母親的一點感覺都沒用嗎?這樣的情況下,跟直接生下來殺死她有什麼區別,

想要孩子的時候上個床就來了,不想要孩子了,在上個床就打掉了,孩子的去與留,全憑大人決定,已經看到好幾起這樣的事情了,女人的母性本能去了哪裡,現在的社會壓力是大,壓力大到讓人這麼無情這麼作孽,一個稍微情感正常善良的女性,都做不出這樣的事情,

是不是該出臺新的法律,在孩子在成型後有胎動後是正常的情況下,打掉孩子,成人一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