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舍身救母,被行窃者刺杀身亡,行窃者会判死刑吗?你怎么看当街行凶这一行为?

黎声会儿


骤然看见此新闻,无比惋惜逝去的年轻生命!对于犯下此案者,虽万死不抵其罪,必须严惩!

当街抢劫杀人,其行为极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建议判处死刑不得缓刑!

真的不知,是谁给了你勇气可以当街抢劫!

真的不知,是谁给了你勇气在大白天抢劫!

真的不知,是谁给了你的勇气可以当街杀人!

因为你的罪恶,导致一个年轻生命因此而逝去,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谴责你的罪过,唯有以命抵命!强烈支持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为保护母亲的儿子点赞,但更为生命的脆弱惋惜

小伙子是好样的,因为在母亲遭遇抢劫时能挺身而出!

小伙子也是不幸的,因为年轻的生命还来不及享受并已经逝去!

你保护了自己的母亲,但是却没有保护好自己!实在是太可惜了!

给我们带来思考

1.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面对财产的损失和生命的价值,你们说,小伙子还应该做同样的选择吗?

2.但是,如果我们都选择在抢劫时退缩,会不会又在变相激励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取舍之间,我真的没有答案!

但是如果真的是我,也许我还是会选择“破财消灾”,可以说我是懦夫,可以说我是软骨头,但是身上肩负的家庭责任,让我不能随意挥霍我自己的生命!

于是,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小伙子的妈妈又该怎么活下去呢……无法想象!


保道手记


“必须重判死刑!”,此种穷凶极恶的罪犯已经毫无教育挽救意义,此人不处以极刑都不足以平民愤。罪犯本身就是持刀抢劫,遇到人们的阻止还更加变本加厉,对其他人也进行刺杀,可见此罪犯已经是接近疯狂行凶的程度,这种人是极具社会危害性的,所以必须重判!



大家先看下下图事件描述:

案情并没有多繁琐,就是一个抢包的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遇到被抢者儿子的阻止,就持刀将其刺伤,后又有人加入其中参与对其制服抓捕,也被该抢包男子刺伤,最终民警及时赶来将其当场抓获,后被抢者儿子抢救无效身亡,而另一位见义勇为者据称是一名退伍军人,正在医院进行救治。

下图是被凶手刺死的青年倒在地上

这对于一个母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为保护自己惨死于自己的面前,是多么的让人感到痛心呀!可恨抢劫者就这么夺走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也毁了一个原本幸福温馨的家庭,该死的罪犯,必须判他死刑。

在这里我们向那位见义勇为的英雄致敬,愿您早日康复出院,是您让社会充满正义感,让人们感受到了以为退伍老兵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您的血不会白流的,罪犯最终必然会得到应得惩罚,您的义举让人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

下图是那位退伍军人徒手和歹徒对峙的过程:



这位退伍老兵和青年男子都是在制止歹徒行凶的过程中受伤和牺牲的,希望公安部门对二人的行为给予嘉奖,是他们的见义勇为和面对歹徒挺身而出,最终歹徒被制服并抓获。

愿死者安息!愿伤者早日康复!愿被害者家属早日从痛苦中脱离出来!最愿意看到的是那名歹徒被处以极刑的那一天!给所有受害者以公道,给社会大众一个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回复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遇我得福


看了相关的报道,本案是比较典型的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例子,最终还是以抢劫罪定罪,至于抢劫过程中有致人死亡和伤害制服群众的行为,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结合法律大致分析一二。

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的抢劫罪。本案嫌疑人本来只是抢夺挎包,遇到他人阻拦就使用暴力手段甚至用刀伤人,罪名自然而然从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使用凶器致人死亡和重伤的,因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不再以抢夺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合并论处,犯罪行为人当场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导致被害人、抓捕他的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一,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结合本案来说,首先从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起点刑期都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抢劫过程中使用凶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再次升级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起点刑期已经上升为十年有期徒刑。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当街使用暴力和凶器,且造成严重后果,已经有可能判处死刑。如果公安部门加强侦查工作,能够查到嫌疑人有多次抢劫行为,且是累犯的,那么加重情节就更多,判处死刑几乎没有问题。

其实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子不少,一些偷盗抢夺的犯罪分子遇到阻拦都是使用暴力,都是对自己生命无所谓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只能依法判处最严厉的刑罚,不然根本没有威慑力,守法公民的安全也不能得到保障,本案是坚决支持公安部门多侦查一些犯罪事实,争取判处极刑。


孤独1749


此类新闻每年都有几起,2017年河北廊坊,一位在街上卖瓜的47岁瓜农因提醒别人有小偷被6名盗窃者用刀刺死。

关系到这起杀人案,盗窃都应该是把这这位女士的儿子当成了一个管闲事的社会青年。

小偷为何会如此大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值得我们思考,也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提醒别人“有小偷”者必被报复,这在当今社中已经形成共识,人们看到也不敢说,以免引火烧身。

小偷们成功的震慑了这个社会,让他们同行做起案来更得心应手。

反过来就是法律似乎在退缩,盗窃的罪本身不重,对于杀人偿命一直中国百姓公认的。但国家也开始受到西方人权论的影响,从前几年开始“慎用死刑”。本人觉得死刑减少也可以,但有期徒刑应该增加年限,比如40年,50年,甚至 60年。而我国的无期徒刑也就20多年,实在太短了,震慑力度不够。

对于一些对社会有恶劣影响的案件法律会启用死刑,对犯罪分子进行震慑同时也是对受害者和社会的一个安慰。

本案定性为故意杀人,而且是一死一伤,杀人者应该会判死刑。法律必须要挽回自己尊严,对这种猖狂的犯罪分子杀一儆百。

我们在遇到此类事件时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在城市里不用当场抓住他,到处是监控,他无处可逃,我们只要及时报警就行了。


找水的骆驼


死刑可能性真的很大,为什么呢?

通过新闻描述,他其实整体实施的行为是抢劫罪加故意杀人罪

关于抢劫罪

虽然抢劫罪本身包含了杀人这个行为,比如为了获取财物因而杀人,类似提问中如果当时劫匪是为了拿到包,才杀了这个儿子,那么依然是抢劫罪

而抢劫罪中杀人属于非常严重的行为,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通俗来说,就是他抢劫包,杀害这个儿子的行为,本身已经可能面临死刑)


关于故意杀人罪

这个劫匪在后期,为了逃跑继续砍杀人,其中就捅伤了一个英勇的退伍军人。

这个行为是独立抢劫案本身的,也就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是的,虽然这个军人命大,上天庇护保住了命,但是整体行为从主观动机上看,他应该是奔着杀人的目的去的。


因此他面临的是数罪并罚,也就是两个罪加起来处罚

不排除劫匪是累犯还有其他罪行

随手带刀,选择凌晨,找进货的人下手,发现了就下死手,面对众人还可以继续砍杀。

这样的人会是第一次犯罪吗?真不见得,更大可能性是这个人属于惯犯,甚至已经进过监狱。

在我国被判刑出来后五年内再判刑是会加重处罚的

有其他审讯中发现的罪行,也会数罪并罚的

因此综上所述,此人死刑概率非常大


廖彩琳律师


是个好孩子,可惜了大好年华。按照正常司法程序,行窃者被判死刑是肯定的。

首先,母亲进货时,曾经被抢劫但未成功。此次进货母亲害怕,儿子特意跟随母亲前去,可见行窃者是惯犯,就在菜市场流窜,专门盯着身上带有现金的人进行抢劫,司法程序上惯犯在量刑是要加重的。

其次,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抢劫,并非法剥夺被抢者的性命。这样的恶徒,我们社会是容不下他的,感谢当地民众当场将其抓获,所以死刑是必须的。

除了对行窃者执行死刑外,还会伴随着民事赔偿,虽然钱不多,但这也算是对受害家庭一种弥补吧!

针对这样的事情,母亲就应该在第一次造到抢劫是报警。另外遇到凶恶的行凶者,保命是第一,钱财是其次,当自己安全了再呼救抓住行凶者或者报警才是避免悲剧最好的做法。


我不是达人我不会武功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先赔钱,后偿命,这种歹徒就应该吃枪。。。子,首先这种人对社会就没有任何价值,又是抢劫,又是随身带刀的,完后还把好几个人给刺了,你说这样的社会渣子还留着做什么?必须死。刑。

至于街头行凶这种事,我觉得这样的人不管有没有把对方刺死,这样的人都应该用重刑,要么无期,要么死刑,没什么好说的,放出来对社会的危害太大了,不稳定的因素太多了,这样的人往往还都是好吃懒做的玩意,只会偷抢爬拿,留着也没有用。

至于死者,我是很同情的,当时母亲在前面,还被人家抢了包,换成是我,也会和歹徒搏斗啊,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就是,这个歹徒随身带刀了,这是事先他们不知道的,如果知道或者看到了歹徒亮刀了,我想很多人都会权衡一下的。

关于这种事,我也不太好说,只是希望坏人赶紧被制裁,还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小幸福的萌萌雷


浅谈一下看法。

自进入2018年,心情很不好。好多不好的消息冲散了我新年的喜悦。已经九个多月了。每天有喜讯,看了很高兴。可是接着,坏消息来了,一阵阵引起心情的阵痛。心在想,新闻看多了。不看就好了。可是,又想知道好的消息,就又看了。

我思索着:国势无限好,各行各业捷报频传,经济的、科技的、军事的、教育的、建设的、外交的等,无不赞叹!但是,贸易战,俺关注着。这咱不怕。一看到警察的牺牲,百姓的伤亡,恶性案件频发,让人痛心。不论是哪一方的伤害,那都是咱们的国民啊!老老少少的,年纪轻轻的,出现这样的事,真是思绪万千,有点惊心动魄。看形势,突发事件仍接连不断,目不暇接。问题在哪?源于矛盾。事件,按人口比例,到还显得没什么。可是,也还是引起人的思考。说矛盾,其根源又在哪?在心理。现在,影响心理的因素有:公共秩序维护的守与破;经济利益的追逐;毒品的传播;感情的纠葛;消费的诱惑;套路贷的迷惑;应对矛盾能力的僵化等。必须引起人们的注意。一定化解他。否则,他就是引起冲动的开关,一旦打开,就势态恶化。因此,人们要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保存充足的预案,强化心理的质量。这样,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还家人、亲人、国人的一片平安。才能让国人生活在新时期的快乐中!

至于,儿子护母而去,那是人间天性,最大的无私。另人钦佩。仅仅二十多岁,可贵。至于行凶者,小小的年纪,怎如此莽撞,不顾一切,还有些肆无忌惮。如何处理,就看法制的文明程度了。问题:非法获取财富的观念是怎么确立的?

联想:为何无人救助?仅一人出面,竟不干拿工具?明知工具的重要,偏拿血肉之躯当工具?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我们的优良文化在这时薄弱了!问题:文化短板怎样补?

小民无力。谨应邀俗说。


早晨的太阳122


不出意外的话,法院会判死刑立即执行,最少也是死缓。

我们从张某行为来进行分析。


首先,张某当街抢包,行为为“抢夺罪”,这个罪本身不是什么大罪,但是张某在抢包过程中,被发现,受害者进行反抗,张某拿刀出来进行暴力威胁,其行为已经从“抢夺罪”转变为“抢劫罪”。

其次,张某在抢劫过程中因为被阻止而当场使用暴力伤人,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应视为抢劫正在进行中,张某的抢劫致人受伤死亡的行为应该以抢劫罪论处。

我国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张某犯抢劫罪,致1人死亡1人受伤,由于是在大街上,周围行人很多,造成了不良的风气与恐慌,张某在抢夺失败后,当街持刀杀人,会被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而只要这3个定制的话,其最少都是个死缓了,而且这个案件造成了媒体的关注和社会的舆论,不出意外,应该会判死刑立即执行。


其实本身抢劫杀人就是重罪,一般都是会被判死刑的,而张某还是当街杀人,造成了社会的恐慌,一般只要敢当街犯罪的,都会从严处理。所以,死定了。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算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且情节相当严重恶劣,给社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刑罚处罚。光天化日之下,穷凶极恶,丧心病狂,昧尽天良,当街行凶,视生命如草芥。像这样的人,是罪大恶极的,胆大妄为的。可以说,他直接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我也想不到,歹徒会有如此令人发指的暴力行为。他想用极端的方式恫吓人民群众,让他的卑鄙无耻的贪恋得逞。面对这样疯狂的人,我们应该冷静沉着,最好不要与之空手对白刃,不要对他们抱着侥幸的心里,因为他们是非常残暴的,有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