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運營全國社保、編制230名 社保基金會「三定」方案公布

中國網9月11日訊 近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對外公佈,明確了社保基金會的職能、機構設置及事業編制等。

社保基金會是財政部管理的事業單位,作為基金投資運營機構,不明確行政級別。

社保基金會的主要職責有: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受國務院委託集中持有管理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單獨核算,接受考核和監督;經國務院批准,受託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根據國務院批准的範圍和比例,直接投資運營或選擇並委託專業機構運營基金資產;根據有關部門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等。

此外,社保基金會應定期向社會公佈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體責任。

根據規定,社保基金會有機關事業編制230名,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4名,部門領導職數35名(含正、副秘書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各1名);將設綜合部、規劃研究部、基金財務部、證券投資部、境外投資部、股權資產部(實業投資部)、法規及監管部、風險管理部、養老金管理部、養老金會計部、信息技術部、機關黨委(人事部)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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