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的大米、美國的牛肉、
瑞士的糖果、新西蘭的奶粉、
法國的紅酒……
進口商品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平常的
進入到了我們的生活中。
加之,網購的便利
如今,人們網購進口商品已很普遍!
小普
買了進口商品沒有中文標籤可就麻煩了,外文看不懂啊!
是很不方便,而且還有人因為標籤的問題,打了官司呢。
小司
小普
這是怎麼回事呢?
日前,張家港法院審結一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我來跟你講講!
小司
案情回顧
2017年4月14日、16日,賈某在淘寶網某保健品公司開設的網店分兩次購買了進口健身增肌營養補劑等營養品4盒,金額合計1871元。收貨後,賈某發現上述貨品中沒有中文標籤,在尚未拆封的情況下即與網店客服聯繫要求退貨,並索要十倍賠償,客服問及原因,其回答說,不想吃了。
因雙方協商未果,賈某向法院起訴認為保健品公司銷售的進口商品沒有中文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解除雙方的網絡購物合同,由保健品公司退還原告貨款並十倍賠償,淘寶公司作為網絡平臺提供者,未盡審慎審查義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判定
法院審理認為,賈某購買了涉案貨物,保健品公司也完成了發貨義務,雙方之間的網絡購物合同關係依法成立並生效,雙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賈某在收到案涉食品、尚未拆封的情況下又以“不想吃了”為由要求退貨,對於解除合同過於隨意,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保健品公司系網絡平臺銷售商,並非生產商,雖然其銷售的增肌營養補劑等沒有中文標籤,存在瑕疵,但賈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行為構成銷售明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形,僅以案涉食品無中文標籤為由主張解除合同、要求十倍賠償,缺乏法律依據,故對賈某十倍賠償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淘寶公司系網絡服務平臺提供者,於銷售者入駐其平臺前進行了身份核驗,且能及時提供銷售者的具體信息和本案交易的詳情,已經盡到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賈某要求淘寶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法院作出以上判決,駁回賈某的訴訟請求。
小司講解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這是生活常識,也是法律規定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體現。
網絡購物中,消費者不能僅以一時好惡和主觀臆斷隨意主張解除合同、退還貨款,更不應隨意行使訴權,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如今,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有所提高,
這是一件好事。
但在行使權力時也要把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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