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生身體不舒服,家長打電話讓老師給這個學生買藥吃,該去買嗎?

波羅密2


自古就有“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說法,足以可見,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區別於其他的一切關係。家庭作為孩子成長和發展的第一場所,而學校是僅次於家庭的第二發展場所,很多的孩子每天和教師相處的時間,遠遠的超出與父母的相處時間。


日常教學活動中,教師不僅完成教書育人的本職工作,無私的教導每一個孩子,引導他們走向正確的道路,還時刻關心他們溫飽,瞭解他們的情緒變化,幫助他們的形成積極陽光的健康心理。可以說,教師相當於孩子的第二任父母。


然而,即使是再親密的師生關係,也都要掌握適當的尺度,否則超出尺度,致使關係破裂。噓寒問暖、教書育人都是作用於孩子的身體之外,但是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作為教師切記不可過分干涉。


孩子生病,教師有義務給家長撥打電話,要求家長送孩子去醫院治療,或者幫助家長將學生送至醫院檢查,等待家長做最後的決定。但是教師幫助家長,給孩子買藥、喂藥,是不妥的。


首先,教師不知道孩子的病情具體如何,不能通過外在表象,盲目判斷孩子的病情,若是貽誤病情,後果不堪設想;其次,孩子是否有相關藥物過敏史,家長也許交代過,但是也存在未使用過藥物的未知區域,教師去採購藥物,造成的後果,從法律意義出發,教師要承擔主要責任;最後,教師也有自己的教學工作需要完成,若班級同時有多個孩子出現情況,全部要求教師帶買藥,易混淆藥品,且私自離崗,極易造成大的安全隱患。


所以,教師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內容,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可一時感情衝動,以為是幫助了家長,反倒傷害了孩子,任何時候,孩子出現不舒服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家長,送到附近醫院,由家長和醫生共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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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議老師打電話通知父母來學校接孩子去醫院檢查,只要不是急救病情,老師最好通知家長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好事難做,好人難當。如果老師帶去班裡的學生誰看,在去醫院的途中發生意外誰負責啊!

其次,看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奇葩事吧:

1 此一時彼一時,十年多前樂意帶學生去,學生很感激,家長也客氣!如今不敢去了,去受埋怨,甚至是引火燒身,傾盡所有!不去受嘲諷,老師不關心孩子,不配當老師,沒師德,全是狗屁,大不了忍氣吞聲,也總比前者強!但突發情況另行處理!

2 堅決不能買,萬一吃出了問題,結果可以想象,我小孩的幼兒園就不給孩子喂藥,要麼放學回家吃,要麼請假在家吃;

3 我就沒少帶學生去醫院看急病!只是有一次,有個學生病了,給家長打電話,家長說,學生交給你了,你有責任給學生看病,我沒空!聽到家長這麼說,我大聲告訴他:你想看就看!不想看隨便!就讓他病著吧!然後,不等他說話,我就掛了電話!不久,這個家長就跑來了!

4 堅決不給買,遇上感恩的家長,會感謝老師。遇見麻咪子貨,直接就賴上老師了。

5 這種要求不可以去滿足的,家長對孩子太不負責任了!買藥,不是買飯!怎麼可以把家長對孩子的責任推給老師?你自己要是覺得負不起責任,當初就不該生他!現在有的家長只管生孩子,而把教育孩子的責任完全推給社會,這種家長就是社會渣子!給社會添亂的渣子!

6 我也遇到過,一學生感冒了,我帶他到醫院拿了藥,錢不多但家長連個屁都不放,更不用說感謝的話!心裡不是滋味!

7 千萬不能買,我孩子同班的一個家長,孩子高熱了,家長一時趕不到,電話裡叫老師先給孩子吃點退燒藥,結果孩子是肺炎,就怪老師延誤了病情,吵鬧了好久,其他家長都覺得老師挺冤枉;

8 老師不是醫生,不是你家保姆,你娃吃藥吃出個啥問題,還不得把老師整死了,丟飯碗、賠償錢,忙,沒時間給你娃買藥,你不放心自己待娃去醫院買藥去。

9 我們這裡更奇葩,初二女生肚子疼,班主任打電話給女生媽媽,她媽媽竟然說沒空,還命令式地對班主任說,你把她帶醫院去檢查。

10 我就遇到這樣的事,一個學生胃病犯了給她買了藥,結果學生、家長沒有一個說聲謝謝的,更不用說把藥費給我了。有些家長還真是離譜,有一次一個家長打電話叫我帶他孩子去派出所辦身份證,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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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這樣看!

一、如何處理

在學生身體出現異常的情況下,我們應該首先通知家長,讓家長有知情權。然後帶到醫務室檢查,學校有醫務室的存在就是為了解決學生的健康問題的。由醫務室判斷情況,若是嚴重需要送往醫院深度檢查!若是沒有什麼大問題可以就在醫務室就診!

二、老師的主要職責

老師的主要職責是教書,但是孩子病了,老師應該做到和家長同樣職責的事情,因為這時孩子離開了家長,在學校他們自己是無法解決這些問題的,家長也無法及時趕到,有些病需要及時獲得治療,拖延時間就會釀成大禍。我們既要育人也要懂得關係學生,情感教育也就是在這種日常中進行的,如果孩子病了老師沒有及時處理我覺得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在學校其實教師就是孩子的監護人!

三、必須將孩子的情況上報學校和高知家長

為什麼要上報給學校?因為學校可以更好的做出處理,高知家長,家長可以在第一時間趕來照顧孩子,進一步檢查什麼的。

四、不可盲目買藥

在病情尚未查清之前莫要自己擅自盲目購買藥物食用,有可能適得其反!


留守者家園


作為一線教師,我的回答是視情況而定。

如果孩子是肚子痛,發燒。電話通知家長,告知其情況,讓家長速來學校帶孩子去醫院,老師不能去買藥!

肚子痛原因很複雜,誰知道是腸炎還是闌尾炎還是其它毛病,吃錯了藥💊,出了事肯定是要負責任啊,搞不好上新聞被噴子罵還被教育局開除。

發燒也不能去買藥,引起發燒的原因多種多樣,誰知道是風寒感冒還是熱感冒還是什麼其它的原因?吃錯💊了,把腦子吃壞了,毀的不單單是學生,還有老師。

有些情況老師得去買藥,甚至是帶去醫院。比如學生不小心撞傷了,老師得跟學生用碘伏消毒吧,不小心割傷了手,也得消毒吧!

學校有個女生上課上了一半,突然昏倒在地,老師馬上通知學校,教室裡就來了十幾個老師o(^o^)o,老師們都很瘦,就幾個人輪流抱著女生到了跑到了最近的醫院,經過醫生的搶救,女生很快就好起來了。不敢想像若是等女生家長來再去醫院,女生還有沒有命。

所以危急時刻,老師一定要挺身而出,老師就是學生最信任的人。該買藥💊就得買,不該買💊,一定不要買!


至清至靜wang


老師不是保姆,但是在學生生病、身體不舒服這些事情上,老師都會一萬個小心。

如今,一般的學校都配備校醫室,學生不舒服老師會建議學生到校醫室來處理和解決問題,如果沒有校醫室,學生身體很不舒服的情況下,老師會帶著學生去醫院檢查,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在農村,學校到醫院的距離不會很遠。

我就遇到過,帶學生去醫院,最後家長連看病的錢都沒給我的事情,也是無奈的很。

高中某女生,屬於嚴重的痛經患者,某次來月經時疼的死去活來,滿頭是汗,臉色發白,在辦公室休息無果之後,立刻帶著孩子去醫院處理,並打電話通知家長到學校。

孩子的家長到學校之後甚至還怪罪老師把孩子帶到醫院耽誤了好幾節課的學習,更沒有提到要把老師花掉的掛號、掛點滴、買藥等錢給老師,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也確實挺有想法。

對於類似這種情況你讓老師怎麼辦,學生身體不舒服,不僅買藥掛號專門帶學生去看醫生,結果還被家長埋怨說耽誤孩子學習了,最後連買藥錢也不給,是覺得孩子生病就該老師花錢治?真的是有點心寒,怪老師耽誤孩子學習了難道就讓孩子疼著嗎?

這年頭老師不好當,大家的抱怨有很多,但是在一線的老師,哪個不是真心實意的對待學生?

孩子生病,老師可不敢隨便給學生買藥,要麼帶到醫院,要麼等家長到學校(不是突發狀態的話),這年頭,學生出了什麼事可都是大事,換位思考,將心比心。

這年頭,亂七八糟的事情多了,大概也是老師不願意當班主任的主要原因吧!操心,受累!


九鬥學生心理


堅決不去買,絕對不可以去買!

如果家長打電話請老師給學生買作業本買鋼筆哪怕是買的吃的,都可以,唯獨藥品不可以買!

有人會說,老師就這點忙都不幫,對學生還有一點愛心嗎,就是不是老師,這點忙總是可以幫的吧?我只能說,說這樣話的人,狗屁不懂,連基本的常識都不懂!

術業有專攻,老師的業是教書育人,治病救人是醫生的事情。家長說學生不舒服,讓老師買藥。學生到底是怎麼個不舒服,這個不舒服是什麼原因引起的,家長判斷的是否正確。老師呢,同樣沒有這個專業能力。如果按家長說的去買藥了,如果出現意外,怎麼辦,誰負責?

但老師也不能不管,誰叫你是老師呢。如果學校有校醫,帶孩子都校醫室去看一下,校醫認可家長說的藥,那就買了,遵醫囑服用是了。如果沒有校醫室,抽出點時間,帶學生去附近的衛生室或者醫院看一下,同樣,醫生認可就買,遵醫囑即可。因為家長讓買藥,孩子應該沒有什麼大毛病,校醫、衛生室等完全可以解決。

如此,家長囑託辦好了,孩子藥也服用了,老師也不會遭致指責和謾罵了,三全其美,不好嗎?


教師妹子一枝花


現在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已經出現‘’信任危機‘’,面對需要幫助者,我們總是有很多的矛盾,感情上想幫,理智上告訴自己不能。

學生不舒服,家長讓老師去買藥。這家長心也夠大的,竟敢自己給孩子選藥。醫生不見病人還不能開藥,怕承擔醫療責任呢。如果學生輕微不舒服,老師又有空,家長又趕不過來的情況下,老師可以帶孩子去看醫生,而不是去買藥。如果學生感覺很不好,直接可以叫急救車去醫院的,孩子身體事大,老師不能掉以輕心。

老師要不要帶孩子去看醫生,關鍵要看家長的平時的為人。要是這家長平時就很事,做了好事很有可能會落不是,那就果斷找藉口拒絕。



總之,如果我是老師,我做不到袖手旁觀,學生在學校,老師有監管的責任不說,如果不管良心上也過不去。不管做不到,去管給自己留點證據,還是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的。這個社會,想做好人不容易。


春風化雨花草香


老師不能給學生買藥,原因:老師不是醫生,沒有執業醫師資格證,任何人不能擅自給別人開藥。

老師可以這樣做

一、首選學校校醫室。小病小痛都可以解決。

二、如果是重的高燒或其他校醫解決不了的病,如果老師本人有時間且願意帶去醫院,帶去醫院最好!

三、如果老師不方便,大的孩子,能行動的,例如初高中學生,在徵得家長同意的前提下,讓一個責任心強的學生陪著去。或者徵得家長同意,讓其自己回家等家長有空再去看。

四、如果醫院比較遠,並且無法自己回家,報告你的領導,年級領導責無旁貸,他會搞定。學校這麼多人,很多都是直接責任人,幹嘛老師全部攔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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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這種事情很常見,學生病了老師跟學生一起去買藥。現在學校和老師膽小了,很多地方反對老師隨便為學生買藥的。



為什麼以往常見的事,現在變成政策禁止呢?

1、為了安全。現在學校和老師安全責任特別大,曾經也有過學生沒有及時診治,耽誤病情出現意外的情況,身體出現不舒服,連專業醫生很多都不能100%肯定,何況老師家長。一旦延誤病情,出現意外,學校和老師就有莫大的責任。哪怕家長叮囑買藥都一樣。

2、帶孩子看病是家長的責任而非老師。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負有扶養、教育、保護孩子的義務,孩子生病,作為監護人理所當然應該送孩子就醫。而老師並沒有這方面的責任,老師的職責是加強教育和提醒,比如叮囑不要喝生水,要蓋好被子,要注意食品衛生等。學生一旦生病了,老師不是處理不了,而是沒有權限處理。

3、現在和以往的條件不同所致。15年前,用手機的人還不多,那時候學生生病,家長也聯繫不上,只好老師代勞。現在手機幾乎人手一部,聯繫方便,學生生病易於與家長聯繫,因而再沒有必要代勞。



4、可能有部分家長因此對老師有誤解,認為以往的老師比較有愛心,現在老師對孩子不夠關心。實際上這種狀況是迫不得已,是現實造成的。以往老師打了孩子,家長不會埋怨老師,學生在學校出了意外,家長大多理解。現在只要孩子在學校出現狀況,“無事也可鬧三堂”,很多時候老師代家長做了好事,反而惹來大麻煩,受到處理。結果是學校怕了,老師也怕了,見了類似的學生生病,一律通知家長來校處理,急性病狀,邊和家長聯繫邊送醫處置。

回到問題,倘若家長讓老師給學生買藥,老師可以電話中說明上面禁止這樣做。倘若家長的確臨時有事不能及時趕來,要求其派親戚來校。確是特殊情況,老師可以送學生到醫院診治,由醫生開藥,並留存好相應證據。


文軒閣


我覺得很好奇,現在的學校沒有醫務部門、安保部門、政教部門嗎?

各種事情都要老師出面處理? 孩子有病,找醫務室醫生、護士;熊孩子課堂鬧事,安保人員將他們“請”出教室,交給政治處主任什麼的好好調教。

不能讓老師好好做好本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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