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時期,父系社會

遠古時期,父系社會

母系氏族公社經歷了全盛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日漸加速,男子在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等主要的生產部門中逐漸佔據主導的地位,於是母權制自然過渡為父權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漸形成了。從此,以父權為中心的個體家庭成為與氏族對抗的力量,原始社會逐漸趨於解體。男子依靠經濟上的優勢,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佔據了統治地位。他們必然要求按照男系計算世系、繼承財產,母權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來對偶婚制下的從妻而居的傳統,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婦女的勞動侷限在家庭之內,以家務勞動和家庭副業為主,女子在家庭經濟中退居於從屬地位。最初,這種小家庭依附於父系大家庭。生產進一步發展後,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會走到了瓦解的邊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