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拨千斤”——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

临床用药的奥秘离不开药物的配伍,也离不开药物的剂量。所谓剂量,其实就是用药量,而用药量包含着两层含义:首先是指每一味药的成人一日量(按:本书各药物所标注的用量除特别注明以外,都是指干燥后的生药在汤剂中的成人一日内服量);其次是指在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一般非毒性药物,单用时用量可较大,而在复方中的用量可略小。主要药物用量可较大,辅助性药物一般可用较低于主药的剂量。


“四两拨千斤”——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


了解了用药剂量之后,还需要对剂量的度量衡有所了解,尤其是我国古代的度量衡演变较为丰富多彩,在中医古籍与现代文献中,剂量的度量衡是不一致的,尤其是在古代,有重量(铢、两、分、钱、斤等)、度量(尺、寸等)及容量(斗、升、合等)等多种计量方法,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计量单位,如“刀圭”、“方寸匕”、“撮”、“枚”……由于古今度量衡制的变迁,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体药物的方法。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位制,即1斤=16两=160钱。现在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采用公制,即1kg=1000g。为了处方和配药特别是古方的配用需要进行换算时的方便,按规定以如下的近似值进行换算:

“四两拨千斤”——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

一两(16进位制)=30g

一钱(16进位制)=3g

一分(16进位制)=0.3g

一厘(16进位制)=0.03g

“四两拨千斤”——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

在确定剂量的时候,要根据病者的年龄、体质强弱、病程久暂、病势轻重以及所用药物的性质和作用强度等具体情况来进行全面考虑。一般是:老年人气血渐衰,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弱,特别是作用峻烈的攻病祛邪药物能损正气,应适当低于成人量;五岁以下小儿通常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五岁以上可按成人量减半用;体弱患者也不宜用较大剂量;久病者又应低于新病者的剂量。老人及身体已极度衰弱者用补药时,一般剂量可较重,但开始时的剂量宜轻,逐渐增加,否则药力过猛而病者虚不受补,反致委顿。若属峻补药物,则用量不宜过重,就病势而言,凡病势重剧而药力弱,药量轻,则效果不佳,病势轻浅而药力猛、药量过大,极易损耗正气,这些也是必须充分注意的。至于药物方面,质轻的用量宜轻,质重的可稍大;性味浓厚,作用较强的用量可较小,性味淡薄或作用较温和的,可用较大量。而毒性药则须严格控制剂量在安全限度内。除峻烈药、毒性药和某些精制药剂外,一般中药的常用内服剂量(即有效剂量)约为5~10g,部分常用量较大的为15~3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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