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新疆同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其中,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490元。
據瞭解,國家和自治區財政將對國家和自治區扶貧工作重點縣、邊境縣、南疆三地州(喀什、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地區柯坪縣、烏什縣,按每人每年490元的標準給予全額補助;阿瓦提縣按每人每年456.5元補助;其他縣(市、區)補助423元,各地(州、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比例分擔67元。
2018年新疆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也同步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220元。
按照要求,個人繳費沒有達到每人每年220元的統籌地區,要通過個人補繳、醫療救助資金補助等方式,確保人均個人繳費不低於220元。自治區財政對南疆三地州、阿克蘇地區柯坪縣、烏什縣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阿瓦提縣按每人每年1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記者瞭解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年繳費,繳費期通常在上年的9月至12月。自治區要求,要完善集中繳費期之後的繳費參保政策,允許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城鄉居民繳費參保;完善新生兒、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已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等特殊人群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確保這類人群及時參保,杜絕發生參保空檔期。
據悉,新疆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中的一半將用於大病保險。重點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因病因殘致貧返貧等特殊貧困人口,完善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降低起付線、提高支付比例等傾斜支付政策。同時,新疆還將加強醫療救助託底保障能力,優化貧困人口就醫結算服務,推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保障措施“一站式”結算,進一步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記者李春霞 實習生桑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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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魏 源
審核:霍小紅 終審:秦龍
來 源 / 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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