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三定」方案揭曉 新設化妝品監督管理司

新京報快訊(記者許雯)掛牌成立近半年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出爐。據中央機構編制網今日(9月10日)公佈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藥監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設9個業務司局,32名正副司長,新設化妝品監督管理司。

今年3月,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國家藥監局組建,並於4月10日掛牌成立。

按照“三定”方案,國家藥監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其主要職責包括對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監督管理、標準管理、註冊管理、質量管理、上市後風險管理以及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等。

國家藥監局設9個內設機構(副司局級)。記者注意到,與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機構設置相比,化妝品監督管理司為新設立機構。其職責包括負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承擔擬訂化妝品檢查制度、檢查研製現場、依職責組織指導生產現場檢查、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工作。組織質量抽查檢驗,定期發佈質量公告。組織開展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

人員方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16名(含兩委人員編制2名、援派機動編制2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藥品安全總監1名,藥品稽查專員6名,正副司長職數3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2名。

工商、質檢、食品藥品機構合併後,地方執法隊伍如何運轉成為各方關注焦點,今日公佈的“三定”方案進一步釐清了國家藥監局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規定》明確,國家藥監局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制度,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研製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互聯網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及檢查和處罰。

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