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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1日23时45分左右,易某(女,1993年3月出生,湖南汨罗人)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长沙湘府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雨花区融程花园酒店北门前路段时,恰遇被害人许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停在融程花园酒店北门前路段近中心隔离护栏处与另一名被害人张某在此聊天,易某所驾车辆与中心隔离护栏、许某所驾车、张某相继发生碰撞后,又与停靠在融程花园酒店北门前路段近中心隔离护栏处的一辆无号牌洒水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许某、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肇事者)
8月14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易某批准逮捕。
(事发现场)
(涉事车辆)
“我驾驶车辆的前部和很多东西发生碰撞,撞完以后车辆失去了控制,继续往前行驶了几十米,我将车辆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易某回忆,“我下车坐在路边上,一直坐在那里,脑子里很乱,吓得要死。”
49岁的黄某是目击证人,当时他距离“死亡”只有不到2米的距离。“事发时我在附近工地门口坐着,事故中的两个死者正在旁边聊天,在我东侧只有不到2米远的距离。”黄某回忆,当时他被护栏带倒,一个踉跄俯身趴在地上。黄某站起来后发现一个人倒在湘府路由东往西的第一条车道上,另一个人倒在湘府路由东往西的第二条车道上,“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反应了”。
经交警现场测试,易某呼气酒精测试值为9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此次事故经雨花区交警大队认定,犯罪嫌疑人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湖南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概率增加,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记录推送至征信机构后,将直接影响违法行为人就业、贷款等。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同事亲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
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湖南交警
审核 李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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