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響起法槌聲——大觀區法院海口法庭妥處一起贍養糾紛

敬老院響起法槌聲——大觀區法院海口法庭妥處一起贍養糾紛

敬老院響起法槌聲——大觀區法院海口法庭妥處一起贍養糾紛

敬老院響起法槌聲——大觀區法院海口法庭妥處一起贍養糾紛

2018年7月5日,大觀區法院海口法庭來到海口鎮紅星村敬老院,依法對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公開開庭審理。法官考慮到被告人之一的朱某重度殘疾,一直在敬老院臥床,不能輕易挪動,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有效化解矛盾,決定將巡回法庭開進敬老院。

警車上拉起橫幅,大法徽掛在牆上,一張桌子上擺好“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的牌子,書記員找來小馬凳,巡回法庭搭好了,法官敲響法槌,宣佈開庭。

本案原告查某系八旬老人,育有三子二女,早年喪夫,有自己所屬的兩間屋基。起初老人是在子女家中輪流居住,小兒子私自將原告的房屋拆掉翻蓋新房後,拒絕再照顧老人並提供住房,其他子女也因新房給小兒子而不願再照顧老人。目前,老人和小女兒朱某在敬老院相依為命。雙方經村委會多次調解、協商未果,無奈之下,老人將幾位子女告上法庭。

本案矛盾突出,子女們就誰應承擔贍養問題爭議較大。庭審中,幾位子女均聲稱自己之前已經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矛頭直指得了“好處”的小兒子,爭論不休。法官當即指出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與財產繼承無關,而且子女應該多傾聽老人的想法,不應一味從自己角度考慮,“孝順”不僅要“孝”還要“順”。隨後的一個多小時,法官從情理到法理、從孝道到法律義務對當事人進行勸解和教育,最終,老人的子女在法官的因循利導下,終於解開心結,也表示願意繼續贍養老人。

由於小女兒朱某系五保對象,沒有勞動能力及經濟來源,法官決定不讓其承擔老人的贍養費用,判決其他三名子女每月共同支付老人贍養費兩千元。至此,老人的贍養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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