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占用房屋 法院強制清場

無理佔用房屋 法院強制清場

6月22日上午,安慶市大觀區法院十餘名執行幹警冒雨驅車前往懷寧縣月山鎮,對一處近900平方米的大面積房產進行強制清場。

涉案房產原系安慶某貿易公司所有。2015年該公司先後向興業銀行安慶分行借款共計700餘萬元,並將涉案房產設定作為抵押物。借款到期未還,銀行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後,該公司拒不履行判決,原告銀行遂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並於2018年4月完成過戶手續,但是由於該處房產實際上一直是案外人劉某作為倉庫佔用,屋內堆放了大量汽車柴油、壓縮機油、潤滑油、防凍液等物品,所以一直無法實際交付。劉某宣稱自己是承租人,卻始終無法提供租賃合同。執行幹警多次上門想做劉某工作,其都回避執行,對法院張貼的讓房公告、限期履行催告公告也都置之不理。5月4日,執行幹警終於獲得劉某聯繫方式,規勸劉某騰空已拍賣房屋並交付買受人,但劉某在電話中態度強硬,拒不讓房,隨後電話拒接。於是,該院決定依法對涉案房產進行強制清場。

清場當天,該院請來專業人員對涉案房產強制開鎖,執行幹警將需要搬離的物品仔細清點、登記造冊,並安排搬家公司將物品有序搬出,執行行動全程錄音錄像。在執行過程中,劉某得到消息匆忙趕來,立即表示願意配合執行,希望法院給予一定期限。考慮到倉庫內還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法院同意給予劉某十天時間,劉某也承諾會在期限內搬離。

此次強制清場行動的順利進行,是法院執行強制力的具體體現。“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開展以來,大觀法院對拒不讓房類案件不斷加強執行力度,依靠專項執行活動持續發力,同時嚴格執行規範,截止目前無一起強制清場案件引發輿情或信訪,通過規範執行贏得了群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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