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個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發電企業如何報價才能「中標」?

8月30日,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公佈《南方市場運營規則體系(徵求意見稿)》,這是我國首個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8月31日,南方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啟動會在廣州召開,這是全國首個投入試運行的電力現貨市場。

那麼到底什麼是電力現貨市場?發電企業如何從中獲得更多收益?

我國首個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發電企業如何報價才能“中標”?

按照2015年“9號文”的規定,我國未來的電力市場將由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構成:中長期市場主要開展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電能量交易和可中斷負荷、調壓等輔助服務交易。

現貨市場則主要開展日前、日內、事實電能量交易和備用、調頻等輔助服務交易。

無論是中長期交易,還是現貨交易,其頂層設計的重點都在於價格形成機制,價格機制直接影響到市場主體的報價行為、運行效率和市場力作用。

目前通行的電力現貨交易價格機制有兩種:

一種是按各市場主體的報價結算(Pay as bid,簡稱PAB),另一種,是按照邊際出清價格結算,另一種統一的價格機制,即各市場主體按照統一的市場邊際出清結算,所以也被稱為統一價格結算(UniformPricing,簡稱UP)。

在兩種價格機制下,市場交易都是按照機組或發電商的報價,由低到高分配發電負荷,直至滿足系統供需平衡。不同之處在於,報價結算是按照實際報價進行交易,而邊際出清價格則是以最後一臺滿足系統負荷平衡的機組報價為基準,將其作為邊際價格進行結算。在按邊際出清價格結算的電力市場中,無論發電公司報價高低,一旦被選中,一律按照邊際出清價格進行結算。

我國首個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發電企業如何報價才能“中標”?

乍一看,報價結算直觀、實時,其吸引力顯而易見,相反,採用邊際出清價格,必然需要向一部分發電商支付比其報價更高的價格。但目前,世界各國電力市場大多采用了按邊際出清價格結算的統一價格機制。

那麼,合適的報價就非常重要,但發電企業如何報價,才能被選中?

在邊際出清價格機制下,如果發電商的報價高於邊際成本,那麼被選中的概率會隨之降低,但不會影響其結算價格。但如果報價低於自己的發電成本,那發電企業就會受到損失。

在一個成熟、穩定的市場體系中,理性的發電商一定會發現這一規律,因此它們的最優策略是忠實於生產成本,即按照自己的實際發電成本報價,而不是根據它們對市場結算價格的預測進行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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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報價結算機制下,發電廠商又會如何決策呢?

廠商除了要考慮能否成交之外,還需要考慮自己的利潤。實踐證明,各發電企業都會根據自己所預測的價格進行報價,而不是依照實際成本,而預測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

所以,在報價結算機制下,價格水平甚至會高於統一結算價格的平均價格水平。歷史上著名的加州電力危機,其原因之一,就是獨立發電廠商趁燃料漲價之機,不約而同報出了遠高於實際發電成本的天價,使得半年之內利潤暴漲至500%。

事實上,大量的經驗數據表明,在充分競爭的條件下,兩種機制所形成的平均價格不會有太大差異,對於終端用戶而言,按報價機制結算並不會帶來總體價格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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