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法院涉公職被執行人失信曝光台」失信被執行人王振華!歡迎大家舉報!

「獲嘉法院涉公職被執行人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王振華!歡迎大家舉報!

執行法院:獲嘉縣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王振華

身份證號:4107241974****0025

家庭地址:獲嘉縣城關鎮東環路2區土地局家屬院2號樓2單元8號

執行內容:原告李秀香起訴被告馮劍文、王振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獲嘉縣人民法院作出(2014)獲民初字第1573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馮劍文、王振華向原告償還借款106056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馮劍文、王振華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李秀香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嘉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振華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獲嘉縣人民法院決定對王振華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獲嘉縣人民法院舉報。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3-45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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