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婚恋过程男方当事人与男方家庭的互动交换

相比女方当事人与女方父母的冲突,男方当事人带一个外地女友回家,其与父母的冲突相对没有那么激烈,但本地通婚依然是男方父母的首要选择,男孩要说服父母接受外地儿媳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新中国成立后的婚姻法、随着社会变迁的婚龄观念使得包办婚姻已经过时,但是由于父母掌握着一个家庭的大部分资源,所以父母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儿子的婚姻。不论是从传统的文化心理上考虑,还是从现实的社会关系支持与互助网络方面考虑,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个外地媳妇。因为他们对外地媳妇没有婚前的信息评估,不知道儿子千里之外带回来的媳妇是否合自己心意。

异地婚恋过程男方当事人与男方家庭的互动交换

在本家庭遭遇重大困难需要援助时,因为相隔太远基本无法获得亲家的亲属支持。婚姻当事人的婚龄普遍较小,在男孩成长到20岁左右时,男孩父母就开始为儿子的婚事“谋划”。他们利用自己的信息途径,调查并掌握本地通婚圈内的适婚女性的信息,包括女孩的年龄、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排除、遴选,预选出若干个合适的目标(本地通婚圈内的女孩父母亦然)。传统的中介模式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男孩父母在儿子到了应婚年龄的时候,如果儿子没有进行恋爱(或者说没有从儿子那获得其恋爱的信息——很多异地婚恋的男孩开始都对父母隐瞒自己的恋爱事实),他们就会着手行动,一方面通过媒人接触预选目标的家庭,通过话语、消息传递的方式把自家儿子“呈现”在目标女孩的父母面前,并隐含地表达作为父母想让儿子跟对方女儿走到一起的意愿;另一方面,父母会把目标女孩的信息传递到给儿子,并表达出想让儿子与目标女孩进行接触的意思,这种意愿逐渐会演变成一种异化的压力,比如有的父母会在提供结婚财力支持(结婚费用、买房等费用)的附加条件来引导儿子选择娶本地通婚圈的女子为妻。双方父母通过接触和沟通,如果都觉得双方儿女的综合条件适合婚恋,则往往会促成一种由双方父母主导的相亲行为,而且多发生于春节期间男孩女孩都在家的时候。这种情况符合双方父母的预期,很多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研究中都提到了这点,也是当前农村的主要婚姻模式。

异地婚恋过程男方当事人与男方家庭的互动交换

但是通过媒人介绍结婚只是父母的一种心愿,对于异地婚的婚姻当事人的父母来说,不论是外地女婿还是外地儿媳,都不是他们的理想选择。如果在儿子结交外地女友之前未能进行有效的主导,直到儿子自行带一个外地准儿媳回家,男方父母一般都会接受这个事实,而不会像女方当事人的父母反对女方当事人交外地男朋友那样理解反对儿子的行为,尤其是在儿子带回家的准儿媳怀孕的情况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传统的传宗、继嗣观念影响下,父母会珍惜准儿媳肚子里的孩子,并且于法律之前在意识上承认自己即将出生的孙辈。在农村社会父母以当爷爷奶奶为荣,“荣升”爷爷奶奶是一种辈分的上升,更是一种具有是在意义和内涵的符号,尽早实现香火延续有利于他们在宗族、社区中声望地位的确认。

异地婚中男方当事人与父母在是在婚恋前和婚恋后的阶段中互动,婚恋前请母与儿子在“包办”和自由恋爱、本地通婚和异地通婚等价值选择上存在冲突,此类冲突主要是由意识形态、价值观引起的异识型冲突;婚恋后双方的主要互动则为家庭代际权力转移,子辈希望家庭权力从父辈手中转移,父辈则希望能够继续主事知道子辈有能力担当行使家庭权力。在婚恋过程中,男方当事人与其的利益角度协同,其主要斗争方向是女方父母家庭。婚姻的一种重要作用就是男方当事人的“成年礼”,即标志着男方当事人在家庭结构中的地位确认。但是,多数婚姻当事人都是早婚,男女双方都欠缺财富积累,结婚过程和婚后生活所需的经济仍然十分依赖于父母大半辈子的财富积累,结婚后家庭权力主要集中在父母手中,子辈与其身份变化相对应的家庭权力并没有及时获得,这样就容易形成男方当事人和父母之间关于家庭权力争夺的冲突。男方当事人缺少经济积累,在本地社区的社会关系资源各方面也不及父母,他们依然在资源上依赖于父母,与身份不相符合的家庭权力地位格局容易引起男方当事人与父母在家庭资源上的冲突,两代人之间在关于家庭生活的意识和价值观上的差异则会引起异识型的冲突。

异地婚恋过程男方当事人与男方家庭的互动交换

如果男方当事人有兄弟,关于家庭资源的代际转移问题会更复杂化。一方面,男方当事人希望家庭权力能够实现父辈到子辈之间的转移;另一方面,同辈中也存在对于有限的家庭资源争夺的冲突,一个家庭如果有两个以上男孩,他们长大结婚后就将面临分家的问题,闫云翔用金钱和道义阐述了市场经济取向的农村经济改革背景下的农村分家模式。分家是一个家庭资源分组、整合的过程,削弱了核心家庭的功能,是家庭本位向个人本位过渡的必然,对于单个的子家庭来说,分家实现了家庭权力中心从父母向已结婚年轻一代的转移,但是分家会产生一系列新的关于家庭权利和义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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