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6)粤1826执11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肖雨与被执行人肖健忠抚养费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肖健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肖雨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肖健忠,男,197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河背街16号,身份证号码:44182619730318****。

执行悬赏公告

肖健忠

执行依据:(2016)粤1826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粤1826执117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抚养费32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给付悬赏金,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3000元,在执行到位金额中优先支付。

悬赏限期: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63-6838007 联系人:房生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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