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市場主體突破1億戶 市場監管如何做到穿新鞋不走老路

經濟日報原標題:我國市場主體突破1億戶,傳統監管方式難以適應發展需要——市場監管:穿新鞋不走老路

我國市場主體突破1億戶 市場監管如何做到穿新鞋不走老路

題要:近年來,大量市場監管問題已經轉到線上,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傳統的人盯人、上門查這一監管方式已無法適應新要求,只有利用大數據才能實現更好監管。專家表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正式成立,將有利於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把反壟斷執法統一到一個部門——

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成立。在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市場監管總局的成立可謂恰逢其時。之前,全國大多數地市工商部門、質檢部門和食藥監部門已經二合一或者三合一,部委層面的合併只是遲早的事情。

那麼,新部門將如何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對各領域的事中事後監管?就此,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了眾多相關領域的專家。

  市場主體突破1億戶

  傳統管理方式亟待改變

市場監管總局還沒有正式掛牌,就迎來了一個大喜訊:3月16日,我國誕生了第1億戶市場主體。

對於我國經濟來說,這是市場體量和活躍度高漲的象徵,但對市場監管部門來說,這意味著工作量更加龐大。

“1億市場主體,帶來的管理問題一定更加嚴峻,完全靠執法隊伍監管不了這麼大的市場。”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認為,“在市場監管中有一個永恆的不對稱:損害他人利益的活動有超額利潤,但監管人員是拿工資的,貓的動力永遠不如老鼠。”

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把營利動機引到市場監管當中來。周其仁發現,早期有跨國企業在廣州成立打假聯盟,提高舉報獎勵,很管用。因為多數人制假只是為了掙錢,如果舉報的收益比造假還高,就會有人來舉報。

國際上最近的一次獎勵舉報發生在北京時間3月20日,三名人士向美國監管機構舉報美國銀行旗下經紀自營業務美銀美林存在不當行為,將總計獲得8300萬美元獎金。

對於市場監管部門來說,更大的挑戰在於近年來新增的市場主體大都表現出鮮明的“互聯網+”特徵,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傳統的人盯人、上門查這一監管方式已無法適應新要求,許多法律法規也無法適用。

“現有市場監管基本上面對的是實體經濟,也就是能看得見、摸得著的企業經濟行為。當前,大量市場監管問題已經轉到線上。”經濟學家、原南京大學黨委書記洪銀興認為,線上線下的市場秩序問題有不同表現,“比如市場監管中的反不正當競爭。在傳統業態中,企業之間不正當競爭主要是在價格上。在新業態中,許多服務都是免費的,市場秩序的混亂往往表現為對私人信息的洩露。另一個競爭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在線上,在新業態中,不正當競爭的主要方式就是侵犯知識產權”。

洪銀興建議,在這種情況下,要研究大數據、互聯網同實體經濟結合以後所產生的新經濟業態,在監管方式上要改革。市場監管的重點要從線下轉到線上,只有利用大數據才能實現更好監管。同時,監管對象要從監管企業轉到監管行為,必須通過完善信用體系和徵信體系來加強市場主體的自我約束。

  破除部門多重頭緒

  整合系統形成有效應用

在一些地市調研時,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主任王健發現了一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一個市級局,每天早上上班就忙著開電腦,工商一個電腦,質檢一個電腦,食藥監一個電腦,因為每個部門的系統是不一樣的,而且電腦開出來的處罰文書和法律依據也不統一。”

他認為,這種信息化建設和法律法規方面的差異,可能是市場監管總局成立後面對的當務之急。至於制服、執法證件、執法文書,反倒是小事情。

作為全國最著名的反壟斷法專家之一,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副組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黃勇曾經查閱過三個部門的規章,發現其中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壟斷企業的自首制度,工商與發改委的規定就不一樣。“這些部門規章和標準要及時調整,同時還要明確處罰程序,知道壟斷行為一旦發生,按什麼流程處理。”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也在關注如何最大限度地縮短磨合期。“既然國家把幾家大的監管機構整合在一起,不是簡單地把機構擱一起就完事了,而是要圍繞市場監管融合,實現流程再造。”汪玉凱說:“質檢總局一套信息化系統,藥監總局也有一套信息化系統,需要在大市場監管框架下實行系統整合。幾家大機構過去構建這麼多信息化系統,如果不整合,大數據沒辦法形成有效應用。”

  統一反壟斷執法

  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令業內專家普遍興奮的一點是,市場監管總局將整合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加上國家工商總局原有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職責,把反壟斷執法統一到一個部門。

此前的反壟斷分工散落多處,國家發改委主要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商務部主要負責經營者集中行為審查,國家工商總局主要負責價格壟斷行為以外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審查,企業和執法部門其實都分不清楚。

“董明珠講過,企業家最需要的是公平競爭環境。”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士英說,從競爭執法角度看,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打破行政壟斷,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必須破除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障礙,尤其提到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都是針對公平競爭的。

“制度性交易成本指的就是政府通過行政權力限制競爭,阻礙資源的流通,這是最大的市場交易成本,同時可能還導致腐敗。”徐士英說。

去年,原國家工商總局開展的關於公用企業限制競爭整治工作成效非常大。徐士英認為,雖然碰到很多來自行業部門、利益集團的抵制,但是這個做法實際上倒逼政府調整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和競爭政策之間的關係,可以提高政府和民眾的競爭意識,也能夠全面推進倡導競爭的過程。因此,建議近期或者相當一段時間裡,仍然要將公用企業作為競爭執法的重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鳴點出了妨礙競爭和限制競爭的三大表現,包括行政性壟斷、隱蔽性的地方保護和歧視性金融政策,特別是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拿不到貸款,但大企業、國有企業被銀行追著放貸。

王一鳴建議,利用這次機構改革的機會建立衡量反壟斷機制。要對現有的政策開展公平審查,對過去已有的案件作出梳理和清理,把扭曲和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東西捋出來,作為下一步要改進的清單。(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佘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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