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淨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前10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龍淨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並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詳見公司於 2018 年 8月 29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於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業務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即 2018 年 8月 28 日)及 2018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即 2018 年 9 月 7日)登記在冊的前 10 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情況公告如下:

1、2018 年 8 月 28 日登記在冊的前 10 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情況:

特此公告。

福建龍淨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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