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凯东超市赵广军杀人案,如果嫌疑人及时自首,一定会是死刑吗,有没有其他可能?

奇遇1305151


之前我们看到的只是视频,而且也没有完整过程,其他内容都是道听途说,现在这件事的起因有了官方媒体的说法:


“据超市员工表示,事发当天,老太太去超市买西瓜,超市员工赵某(嫌疑人)负责切半块,赵某切的时候,老太太扶着西瓜,赵某就说,‘你用手扶着,我要是切你手上,(责任)算谁的?’就因为这一句话,引发了互相之间的谩骂。但是,谁先骂起来的还不好确认。” “后来,老太太喊来老伴再次来到该超市,与赵某发生争执。双方都很不冷静,互不礼让,语气、语调都不好。最后,赵某拿刀刺向两位老人。”引起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就是,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双方之间存在沟通上的误会,“你说我不干,我说你不干,这样一来二去,让嫌疑人受到了刺激,情绪越来越激动,这才引发血案。”据了解,嫌疑人拿的刀属于管制刀具。

如果起因真的只是切西瓜引起的,而且赵某确实说了“你用手扶着,我要是切你手上,(责任)算谁的?”

那么赵某的脾气显然很火爆,但是,陈述事件的该员工又说了一句“谁先骂起来的还不好确认。”

那么我们可以暂且认为赵某的那句话并不一定是在无原因的情况下说的。因为新闻中还透露了一个细节,赵某在超市已经工作3,4年了。他不可能对哪个顾客都是这种脾气,要不也干不了这么长时间。而且45岁的赵某还有两个孩子,我想,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的男人怎么会选择没有退路的做法呢?

结果,第一次争吵还不过瘾,老太又拉来了老头,最终激怒了赵某,酿成惨案。

那么,在赵某杀人后,如果及时自首,会被判死刑吗?

在这起杀人案中,如果嫌疑人赵某及时自首,又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取得对方谅解的话,那么他可能会被判死缓。(不过,从视频来看,赵某某在行凶时存在明显的故意性,而且是多次返回捅刺老人,能获得对方谅解的可能性不大)

再说了,赵某之所以选择跳河自杀,应该也是想到了自己根本没有偿付能力,也不想面对接下来的结果。

因为小事发展成杀人案,最终造成三人死亡,两个家庭遭到重创,不得不说,冲动是魔鬼!

最后,还是奉劝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要咄咄逼人。现在生活不易,压力很大,说不定谁正处在爆发的临界点,千万不要因为小事纠缠不休,最终只能是而害人害己。

(PS:还有,千万不要和杀猪的、杀鱼的、切西瓜的等有凶器的人吵架,否则后果自负)


夜雨如书


半个西瓜要了三个人的命!

网络上关于秦皇岛超市赵广军杀人真相的披露版本各式各样:

有人说因为两位老人买西瓜吃坏了肚子,要讹赵广军1万元钱。

有人说老太太买了西瓜到门口摔碎了,向赵广军索赔一万元钱。

有人说老太太要买半个西瓜,赵广军切西瓜的时候,老太太手扶着,赵广军说“你这样扶着,切了手算谁的?”

……


然而,无论版本怎么样,半个西瓜最终要了三个人的性命。

那么,如果赵广军及时自首,会不会判处死缓而非死刑呢?

要参考以下因素:

1.事件的起因到底两位老人存在多大的过错,如果两位老人是无事生非,挑起争端,当然属于被害人存在过错。

2.赵广军是否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并获得谅解,'这一点恐怕赵广军在跳河之前就想清楚了,两条人命,一百多万,他是负担不起的,而且最大的问题是,杀人父母是世上最大的恨。所以获得谅解基本没有太大希望。

3.杀人者赵广军来回刺两位老人,情节十分恶劣,犯罪手段也很残忍,这对其极其不利。

因此,即使及时自首,判缓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大家遇到事情一定要三思而行,今天又看到安徽宿州未成年学生捅死自己同学的案子。


各位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成绩坏毁孩子一时,品质坏掉毁孩子一生。


幸福妈妈的秘密


莫倚老卖老,留点口德吧!人,学会说话,只需要一年;学会闭嘴,有些人用了一辈子;有的人到死都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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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东


为赵某某感到可惜,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杭州保姆纵火案的恶毒保姆莫焕晶,罪恶深重,主观恶性那么深,造成一家四口死亡,即便遭到社会大众的普遍唾弃,她还死皮赖脸地上诉,通过拖延时间,苟延残喘于世。而此案中的赵某某,显然主观恶性不深,属于激情犯罪,而且又是被害人主动挑事,有错在先,更重要的是赵某某得到了网友的普通同情,此案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还是有争取的空间的!

根据有关刑事政策,对于因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是要区别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的,而且明确要求,对于此类案件,在判处重刑尤其是适用死刑时应特别慎重,

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外,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

此案,赵某某是在被百般辱骂的情况下这才激情犯罪的,属于临时起意,显然主观恶性较小。

据周边邻居介绍,赵某某平时待人不错,人缘很好,属于激情犯罪,又系初犯,而且事发当时那么多人,他只是对准老俩口行凶,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很小。

如果谈后果,由于造成二人死亡,属于后果特别严重。三条里只符合一条,且赵某某如果自首,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此,综上考虑,如果自首的话,赵某某死缓的可能性较大,最好的结果也可以是无期徒刑。


打虎拍蝇


这件事情发生可以说真的是个悲剧,都说祸从口出,一点也没错。

据悉,一个老太太到超市买西瓜,她说吃不下一个,想买一半,就让营业员切一个新的瓜,她自己不放心就扶着,要求切哪一边,切多切少都是她说了算。结果营业员就说了句,切到手算谁的,结果就被老太太指着骂?最关键的是,骂完了还不爽,离开之后又叫来老伴儿继续来骂,这个营业员是在无法忍受,就用到将两人刺死了,最后自己知道难逃罪责,也选择了了断生命。


可以说,这就是一桩典型的因为发生了争吵,嘴上不饶人发生的事故,也是最惨烈的一次。


那么我们退一步来说,如果当时嫌疑犯行凶完毕之后,到派出所自首,他有没有生还的可能呢?我想这一定是有的。虽然这个嫌疑犯确实有过错,刺死了两个老人,但前因后果也比较明晰,若非老太太一而再再而三的得理不让人,还伙同他人一起来谩骂这个营业员,也不会激怒营业员,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可以说,这个营业员和老太太两口都是有过错的,只是这个营业员的过错,没有到必死无疑的地步。


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说的就是这件事情。我们这一辈子要跟2800万人打招呼,如果不能克制自己,就为所欲为,那么我们得罪别人的几率是2800万次,这样不管你怎么样都会有一次爆发的机会的,所以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老王侦查记


倚老卖老是祸端!冲动是魔鬼!

虽然是老两口,活不了多少年了,但毕竟也是两条活生生的生命!

当老两口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辱骂超市员工赵某的时候,他们可能没有想到,祸从口出这句话马上就要应验在他们的身上,而且是直接夺去他们年老的生命!

当赵某”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的那一刻,平日里可能是为人老实、态度可亲的他已经不在了,取代他的是心中那”冲动的魔鬼“;平日里熟练到极致的切瓜手法就成了他心中被唤醒魔鬼的镰刀,轻轻松松的就带走了人世间两条生命!

某些极少数”变坏的“老人依仗着所谓的”尊老爱幼“,一次次的挑衅辱骂,终于吃到了苦头,这是这一次,他们没有下次机会了!
而赵某一时的冲动和干到底的狠劲,再一次让我们知道了老实人不能欺负的太狠,否则一旦发怒,你绝对没有机会逃出!

从视频和店员采访以及其他目击人士所言,赵某不自杀,自首也毫无意义了。

两条人命,而且是持续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具有主动性和报复性的动机,加上手段的连续性和直接伤害致人死亡,这几个条件基本上宣布了即使自首,最多最多也就是个死缓了!

而且根据视频显示,赵某是追出去砍杀的,有人劝阻依然没有终止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这点上来说,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死刑!因为会考虑到社会影响!

最后,老鬼想说:”别动不动就欺负老实人,也别动不动就拿刀!有些事儿发生了,对谁都不好!还要害了你的家人!“


我是老鬼,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老鬼杂谈


赵广军杀人案进一步发酵,其原因也被曝出是因半个西瓜的琐事引起,虽然老年夫妇被杀,但从民间的反应来看,似乎很少有同情他们的,倒是同情赵广军的不在少数。但是不管前因如何,赵广军的主观杀人行为是事实存在的,即使他不自杀,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严惩。

赵广军要是不跳河自杀,能够第一时间自守,而且在后续的经济诉讼中积极赔偿,应该会得到宽大处理,不会被判处极刑,我想最大的结果可能只是判个死缓。毕竟老年夫妇和他之间只是口角之争,没有对他形成严重的事实侵害,所以赵广军也就谈不上正当防卫了。

关于两者之间的真正起因,现在也是众说纷纭,还没有明确的论断,但这个其实和判罚依据没有多大的关联了,对案件的最终审理走向当然也就不会有大的影响了,哪怕是老年夫妇先骂的人,都不能成为赵广军出刀杀人的正当理由。


元芳有看法


其实人与人可以很融洽处理事情的。有一次买西瓜,我给了卖瓜的一百块钱,少找我十块钱,回家发现了,我要找买西瓜的,家人说算了,那个卖瓜的身上还有纹身,看着就不是好人,还是别惹事了。可我觉得挺生气,第二天还是找到卖瓜的,说,昨天我来你这里买瓜,给您一百块钱,你少找我十块钱,我相信你是没注意,没关系,我原谅你,也不不打算要了,但我还是从你的利益出发,劝你下次别总是算错账了,找多了你赔钱了,找少了,买瓜的人就会生气,不到你这里买了,做生意应该算对账,不然就会让人觉得你诚信有问题。卖瓜的脸通红,一个劲道歉,给我钱我不要,他就非给我了一个大西瓜,价格都超出十块钱了,让我也挺不好意思的。现在每次我都到他这里买瓜,大家感觉也挺好的。所以说,不管人是啥样人,讲道理很重要,不管啥样人,一般情况下都还是讲道理的。


爱你的豆腐花


我们小区住一老泼妇,没人敢惹。有一天她独自走出小区,远处开过一辆摩托车,从她身边过去后又弯回头停在她身边,后座下来一中年妇女狠狠地甩了她两大嘴巴。泼妇楞了半天才想起蹬腿拍地的哭嚎。摩托车早一溜烟地不见了。

邻居们得知此事奔走相告,大快人心。


昭君望长安


死刑是一定的,即使是他杀了老两口后直接去公安局自首!

从监控的画面来看,他泄愤的情绪相当强烈,老头中刀倒地后,他继续补刀;而且,他补刀老头后,又转而去刀捅老太太,这一个来回后,有一个推车路过的老头上来劝说他,他理都没理,继续挥刀捅杀老头和老太,这其中应该有两个来回……想想一下这一过程给你了什么样的推断?也试着猜想一下这卖菜的当时是什么心态?可以说他就是奔着这老两口的性命去的!

这一过程结束了,你去公安局自首,你想一下,司法机关会判除了死刑以外的刑罚吗?如果那样判了,就真的一点王法都没有了!

自首也是有情节轻重之分的,像他这种情况,就是奔着要人命而去的,这跟你自不自首没关系了!

如果这都能按自首从轻处罚来算的话,那以后的人都这么干,那还有什么“死刑一说”呢?

况且,这卖菜的就是以一种知法犯法豁出去了的心态才动的刀,他怎么自首也是得抵命的!其他一切与死刑无关的判罚都是不公正的处理!

这么说绝对不是想说这整起事件都是卖菜的错,一个巴掌拍不响,老两口如果真是好说好商量,这事儿也真到不了这份儿上!还是眼界太短啊,当初的韩信能忍下胯下之辱,绝对不是脾气好,而是眼界开阔,眼光长远,心中有抱负,认为自己路长着呢,自己能做大事,眼前这块“石头”都过不去,还爬什么大山,趟什么大河呢……韩信忍下了!一定有人会说,那就不能跟他打呀,把他打服了,你也是一条好汉,也不丢面子,你要知道,那是一个无赖,一个混子,你这次打服了他,那下次呢?你想好好生活,人家可不能轻易放过你,人家可能会盯你一辈子,让你不得安生!这说明,韩信在爬过胯下之前不仅想了自己的前途,还想了自己如果不接受胯下之辱的真实生活状态!所以,我想在韩信心中,当时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要么干掉它,接着逃亡;要么就忍下这口气,再图发展!这其中的“折中选择”是不存在的!(也许有人会说,那即使韩信受了胯下之辱,那以后再遇到那无赖,无赖就不欺负他了?不还是得欺负吗?这其实就像那位甘地一样,打不还口,骂不还口,消极抵抗,敌人都没有兴趣来折磨你了,那混子也应该是这样,你都怂成爬裤裆了,我还怎么欺负你?还怎么好意思欺负你?世人也容不下你这举动哇!)韩信选择了后者,接受胯下之辱!韩信能成为大将,不仅权谋厉害,深通兵法,这人真的是心思缜密到了一定境界的了……

能忍则忍,人不止为自己活!

我是B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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