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车停在路边,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被判负全责,应该怎么办?

记忆之中灵魂深处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我首先同情死者,其次,如果按照法律的的角度说的话,1、首先证明自己没有违规停车,2、最好要有录像,监控,******剩下的我来说说我的看法,现在既然已经定性了,汽车司机可以反过来告死者,恶意碰瓷,敲诈勒索,目的明确,在于其他车不撞,特意撞你的车,并且高速撞你车上,敲诈勒索目的明确,损坏你的财产目的明确,前方有车不避让,不遵守交通法规,如果,车主停在了不能停车的地方,恭喜你,赔钱这样都是轻的,搞不好还是过失杀人,我们这有起案件就很正确,水库里禁止游泳,可是小屁孩在水库游泳溺亡,死者家属告水库管理不到位,水库状告死者家属污染水质,到头来无辜的还是死者


红色激进分子


路边停车,一骑电动车妇女撞上去被撞死了,车主被判全责,死者方家属索赔100多万,认为非常不合理该怎么办?



类似的事件我家附近还真的发生过,大概十多年前了,车主在路边停着的是一辆货车,晚上,一名骑摩托车男子直接撞到车上,当场死亡。过后判路边停车车主全责,赔偿死者11万元,当然那时11万元也是不小的数额。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自然是违规停车,导致他人伤亡。

假如车主把车停在指定停车位,或有停车位标识的路边,那么发生类似案件,就与车主无关了,所以停车时车主们还是按规定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为好,以免真的发生一些意外情况,使自己遭受损失。


而另一个问题是,车主认可担责,可死者家属索赔数额巨大,简直狮子大开口,自己也没有能力承担。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车主就需要一是和死者家属协商,尽量往低压缩一下索赔数额,虽然尊重死者,但也绝不能任由“我死我有理”的漫天要价。

当协商无果的时候,那就只能通过法院根据事实情况来判定了,自然也是据理力争,哭诉自己的经济状况,甚至一审还是无法承担,那就继续申诉,法院也会根据事实情况给予酌情再次处理的,再有死者家属也不会愿意把事情拖的太久的,也会适当做出让步的。
(这种撞路灯杆上出事故,该谁负责呀?哈哈)

虽然这种事件对于车主来说可能感觉很冤,但必定是车违规停在路边导致了他人伤亡,所以这个责任肯定是要负的,只不过赔偿多少就需要双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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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这个说法并不客观!按着现在交警的说法,只要是停在停车位以内的情况,造成的其他人碰撞事故一概与该静止车无关。如果是在非停车区乱停车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注,一定责任,不是全责)。

题主说的朋友是停着车被撞的,但是交警既然判全责肯定是题主朋友肯定是不止没有按规定停车的问题了!比如,是否停在红绿灯路口呢?我倒是碰到有人把车停在红绿灯的右拐车道入口。如果是这种情况只能说被判全责并无毛病!

我们这边有一家饭馆是开在路边的,由于这家饭馆生意很好,经常有很长的车排队在那边吃饭。因此也就有了之前提说的那个,把车一直停到红绿灯路口的。本来红绿灯的右转路口就只有一个车道,现在又有人把车停那里,直接占了半个多车道,轿车是无法通行的,必须绕道到前面才能右转。而电动车则可以磨磨蹭蹭从缝隙里挤过去。假如这种情况,有电动车是因为撞到该车导致的死亡,我觉得这个停车的车主违章在先,又没有公德心,这事又被判全责是活该!


优己


对于这个问题,判决是否公正,关键是要看你朋友车是否存在违章停车的问题?

如果你朋友只是把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又没有打双闪,车后面也没有放一些警示的标志,那么此时如果有人骑电动车误闯上去,显然你朋友是难辞其咎的。

至于骑自行车一方是否有过错,也不能完全就此免除你朋友的责任。例如,如果骑自行车的人有醉酒或者有超速驾驶的一些行为,那么最多也就是减轻你朋友的责任,但是不可能百分之百免责。

当然,如果你朋友停的车辆是停放在了正规的停车位,或者车辆如果因故障停在了路边上,但是打了双闪或者放置了必要的警示标志,此时如果再有人撞上你朋友的车,那么我觉得你朋友是可以免责的。

另外,对于受害者要求赔偿数额多少的问题,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果对方存在狮子大开口或者存在一些超额赔偿的情况,你朋友也可以拒赔。或者要求对方通过法律的途径由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


任律师工作室


这个问题给的条件有限,我们只知道有位中年妇女骑着电动车,撞上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上,妇女死亡,车主被判负全责,要求其赔偿100多万。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注意下面几个

细节:

1,事发时间是深夜还是白天,车辆停放地段是否有路灯,或者是否有明显的标识?这些需要弄清楚。如果是在没有路灯的夜晚,车子停放在了违规处,最终造成了骑车妇女的死亡,那么车主被判负全责并无不妥。(为什么我要先抛出这个推测呢,因为结果判定是车主负全责,应该是有原因的)

2,如果事情发生在白天,不出意外的话,这位汽车车主应该违规停车了,但正常情况下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毕竟,能够撞在静止的汽车上把自己撞死,该妇女的骑车速度估计很快,显然死者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如果仍要车主负全责,那显然是不合理的)

3,此外,还要考虑到骑电动车妇女的电动车是否存在失控等安全故障,该妇女本人是否有某些疾病,死因是因为撞击还是其他?弄清楚这些才能更加公平地划分责任。

当然,由于信息有限,我们也不在现场,很多细节无法得知,只能更倾向于目前的责任认定。

最后,还是不希望出现那种“我弱我有理”的讹诈行为,我们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是谁的责任谁承担。


夜雨如书


这个事故的判罚主要看你朋友停车是否停在规定的合法停车位是否涉及到违章停车

,如果涉及到违章停车,那么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注意这里说的是“一定”的责任。根据我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实际上,在这起事故中,中年妇女骑电动车主动撞车,实际上还要根据现场勘查,看看电动车是否超速、是否有故障,但是无论如何,中年妇女在这起事故中要负主要责任!虽然其已经死亡,但是对于责任认定是不影响的。

此外,即使是汽车没有停在合法的规定停车位内,按照你问题的描述,车停在路边,那么你的朋友也不应当被判罚为全责!正常情况下一般承担次要责任!至于说赔偿多少,要根据双方调解协商或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才能确定。

而你的朋友被判负全责,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需要进行申诉和行政复议!


众口说车


认为不合理的就应该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题中的情况介绍来看,存在两种情况:即停在路边是否是违停?

如果机动车是按照规定停在指定的区域之内,那么不存在任何的违停情况,而最终电动车女子撞上并死亡的,机动车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存在违法停车,则情况相对比较复杂,通常交警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会对现场的责任作出一个划分,如果此时对于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3日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要求对事故的发生情况、适用法律以及责任划分等均进行重新审查,并最终作出复核结论。

通常,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时只是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并不会对现场重新勘验,如果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询问以查明事实。

第二,如果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未作出公正的责任划分的,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之中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通常在交通事故的诉讼过程之中都会直接引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追究责任,但是如果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司法实践之中,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如果其责任划分确实准确的,则应予以认定;如果该责任划分不当,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以及相关的证据以推翻该认定书。

笔者曾经做过一个案件即是这样:当事人的机动车停在路边之后,他就去卸货了,结果在卸货的过程之中,一辆电动车为了躲避其他的车辆而撞上了他的车,最终被重伤,交警认定的责任是35%,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他只是承担了15%的责任。

故,如果你认为责任承担不公平的,那么就应该去主动的去维护,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懒觉的人。


罗召均律师


很巧,刚处理好了我自己的一起交通事故。前天晚上开车去接太太,路边临时停靠,太太还没上车,就被后面一辆大妈骑的电瓶车追尾了。所幸人没事,我的车后保险杠被撞掉了漆并且凹进去一块。对方不愿私了,于是报警。最终认定责任各一半。因为我停车的地方虽然有标识禁止停车,但路边没有黄线,机动车临时停车上下客不算违规,长时间停车才算违停。但由于是在非机动车道,属于阻碍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担一半责任(我也是始终没明白既然停靠不违法,为啥又阻碍通行了)。

以此类推,如果题主朋友和我一样临时停靠上下客,且路边没有黄线,也应该最多担一半责任。除非彻底的违停,那没的说。

而且我觉的电瓶车撞到停住的车能出现死亡事故,车速一定不慢。可以考虑对电瓶车做鉴定,是否符合电瓶车标准,否则属于机动车,处理结果将大不一样。


Wang先森


这个真滴,去年我老表在深圳喝醉开电动车回家,开着开着撞到路边大货车,结果伤不轻,把大货车告了,说大货车停地方不是车位,结果法院叛大货车倍十二万


施主来杯鲜奶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走路或骑车(开车)不长眼睛的,以为马路是他家修的,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等到出事了傻眼了。看看这不又出事了,那么大一个车停在路边,中年妇女骑电动车居然没看见,结果撞到车上把自己撞死了,真是服了这些不长眼的人,还骑那么快,不然只会轻伤也不可能撞死,可惜啊。


发生这样的事,倒霉的是车主,问题是车主要赔一百多万,可能是死者家要的。车主可以通过交通管理,看看是谁的过错,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毕竟出了人命,车主还得看自己停车的位置是否是停车位置,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法律会给车主和死者一个公道。

其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发生,可能人人都从新闻上看到过,可惜确没有人吸取教训,总是报着侥幸的心态去面对,以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遗憾的是,谁也不知道下一分钟或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所以生命是无价的,好好珍惜生命才重要,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生命只有一次,不象做事失败了可以重来,吸取教训爱护生命吧!



车货出了人命,车主多少都有责任的,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既然发生了,车主和死者家属只有面对法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温馨提示:切记走路不要玩手机,开车不要太快,停车找好停车区,骑电动车者不要疯狂骑,金钱能买一切,可惜买不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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