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規定犯拐賣兒童罪者沒有其它刑罰,一律死刑,你覺得如何?

福布斯擂瘋


拐賣兒童、買兒童的都應該重判,死刑可以有效震懾犯罪分子,至少應該判無期不能減刑!

拐賣人口沒人性,喪盡天良,所以判死刑相信有正義感的人都會支持;買婦女兒童的人也不能不被追責,如果沒有非法需求,何來販賣?所以一併嚴處很公平。

成家立業、結婚生子、傳宗接代是國人的傳統思想理念;婚禮上也少不了親戚朋友們“早生貴子”這句祝福語,所以結婚之後早點孕育下一代是老一輩的期望與希望,也成了年輕夫婦的大任。絕大多數婚姻家庭都在兩三年之內喜添人口,因工作或者特殊原因晚育的只是個例。但是也有少數患先天性不孕不育又無法做人工授孕的家庭,或者重男輕女思想嚴重者沒生男孩又想要男孩者,其中有一部分人打起歪主意,就和人販子勾結達成無恥的買賣兒童協議。

如果確實無法孕育孩子又特別想要孩子的,除了人工授孕,在福利院合法收養孩子也可以。販賣兒童謀暴利,買兒童法盲,所以都必須付出代價。





星151226


很多人以為有人販子的原因是因為懲處不夠嚴重,其實有人販子的原因,最根本的是因為其他兩點。

  • 第一,是因為有人買,有需求就有市場,只要價夠高,就總是會有人為了錢去以身涉險,這個和販毒一樣
  • 第二,是因為被抓的概率還不夠高,我們假設一率都判死刑,但是十個人販子被抓的有多少個呢?

很多人販子不是不怕坐牢,不怕死,是僥倖心理很重,總覺得自己不會被抓到,事實上我相信的確目前由於人販子太多,是很多人都沒被抓到。

所以以上兩點,才是遏止人販子最最基本的原因,尤其應該積極打擊買方市場,不要重年輕女,非要買個別人家男嬰,生不出來,也可以按照正規程序領養。

我國棄嬰每年其實很多,領養手續雖然複雜,但是至少以後你孩子上戶口等系列問題會沒有阻礙。

目前我國對於買嬰兒的這方,懲處並不嚴重

相關罪名是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但是該罪僅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如果婦女自願留下,還不追究刑事責任,孩子只要不虐待,救孩子的時候不阻礙可以從輕處罰。

也就是說對於買孩子的人來說其實犯罪成本並不高。


更何況不少地區,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知道還有人買的,也不會有人為此去報警。

甚至一些村莊,還會集體配合阻礙執法。所以除了加大對人販子的打擊以外。其實買方也應該重處。

也許只有這樣,才能壓制一群人花重金去找人販子買別人的孩子。


廖彩琳律師


刑罰的種類這都是表面問題,關鍵還是根本。

拐賣兒童犯罪的出現,根本上還是因為有買方市場需求。如果沒有人買,何來拐賣呢??

拐賣一方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獲取非法利益。至於買家的目的,可能就比較多樣。但是報道出來的絕大部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案例,都是家庭沒有生育孩子,特別是沒有生育男孩子。這樣的家庭為什麼要買別人的孩子呢??這裡就涉及一箇中國特有的話題——養老。過去大多數人,尤其是農村人的養老模式都是養兒防老。養老產生養兒防老心理的原因,是我們國家的養老問題基本上大多數都是自己解決,就是下一代贍養老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途徑。這就需要孩子,有能力的自己生,沒生育能力的可能要違法收買,買方市場出現,導致賣方犯罪行為出現。

如果我們的養老體系像北歐英美國家那樣健全完善的話,老有所養,那麼我想養兒防老的意識會淡化很多。這樣的話,收買兒童的需求會小很多,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自然而然就會少很多。現在農村養老體系比以前好一些,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也沒有以前那麼猖獗了就是明顯的進步。

當然人性本惡,不排除一些買賣人體器官或者致殘兒童偽裝成乞丐進行乞討的犯罪分子,這樣的犯罪分子如何處罰都不為過。

刑罰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方案也不是最好方案,任何問題都要透過現象看本質。題主的問題,根本上來講,涉及到社會學,以及國家治理等等深層次的問題了,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或者刑罰處罰就能完全解決的了的。


今朝風日好SK


我覺得非常棒,就拿我孫子來說,到現在還不到兩歲,可以說用錢用人力養的,我兒媳當時是領班加店長,每年工資十萬左右,由於懷孕後辭職,到現在快三年了,懷孕初期我夫人就去伺候直到現在放下家裡的生意也快三年了沒回家在青島帶孫子,我兒子當時月工資也七八千元,為了照顧家裡辭職後找了份離家近每月二千元的工作,我在西安工作,每個月工資也四五千元,由於我夫人去青島帶孫子,我只好也辭職在家裡給小兒子作飯(小兒子上高中)順便照顧家裡的生意。當時生我孫子的時候和未生之前的各種檢查都已經花費五六萬了。還有這三年孫子住院看病餵養等等。請各位算一下,這三年時間我家損失了多少錢?當然這些都是不能講的話,咱是為了大胖孫子,因為他實在太漂亮了。假如誰要偷了我孫子,可以說我家就亂了。為人難打一顛倒,這事放誰家都是不能容忍的。所以說人犯子必須死刑,假如人犯子偷了我孫子而被我抓住,我會直接將它杖斃,那怕國家槍斃了我也在所不息


長寧李


應該判死刑,不管你拐賣多少個,那怕是一個也要判死刑因為只有死刑才能讓人畏懼,但是拐賣婦女兒童發兩種情況,

1親生父母沒能力養或者不想養送人,最後收了幾千到一兩萬不等的營養費而被判刑的,這樣的不應該判死刑,這樣的情況下父母主觀必須是孩子送人,而不是要錢,如果父母的主觀是要錢那必須死刑

2拐賣兒童就是為了錢的,這樣的人一律死刑,

不過有個緩衝區,主犯必須死刑,從犯無期徒刑,從犯參與2人以上拐賣也是死刑,所有拐賣2人以上的不管主犯還是從犯都是死刑犯,這樣能很大的打擊人口買賣,人口買賣不像販毒,販毒雖然風險高,但是販毒隱蔽性比人口買賣要好,利潤也比人口買賣高,販毒雖然有死刑但是販毒利益難以想象,所以人都會以身試法,人口買賣不一樣,只要個個都判死刑,看誰敢亂來,當然了沒有買方就沒有市場,所以買方一樣要判刑,買方建議緩刑。建議有期徒刑5年,緩刑5年,這樣有助於社會安定,判你緩刑你還不老老實實做人嗎?


你好視頻


死刑論罪用在人犯子身上是一個標準量刑,被拐兒童的下場是極其悲慘有的賣給做兒子做童養媳,有的被割掉器官賣錢有的被砍去手腳為它們街頭到處討錢,人犯子的做法對被拐兒童和父母的身心夠成嚴重催殘,它比故意殺人呢傷害大出幾倍,


舒紅星


天天這樣問有意思嗎?有腦子的人都應該清楚這是多麼嚴重的事!不死刑就會有更多的無辜的小孩受罪!一定要嚴!


獨士


買賣同罪,收養孩子必須要正常化走正常程序對孩子要像親生一樣對待,必須合法化,不能讓孩子的父母及孩子受到傷害!


王林13551075708高溫燒瓷像


拐賣兒童不但毀了兒童本人的一生,而且毀了兒童原來的家庭,兒童的父母輩親人,祖父母輩親人將會悲傷一生,有的直接或間接喪失了生命,其罪比謀財害命有過之而無不及。故贊同對拐賣兒童犯直接定為死刑。


依山戀水2


那就等著所有人販子跟你魚死網破吧,反正都是死,逃不掉的時候就殺人吧,手裡有幾個人質就殺幾個好了,殺一個夠本殺倆賺一個?中國這些年堅持不取消死刑,那那些應該死刑的犯人少了很多嗎?威攝不是對所有人都好使,更不是給你出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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