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兼CEO劉強東8月31號在美涉嫌強姦女大學生被捕,隨後被暫時釋放回國,並在昨天出席了與如意集團的簽約儀式。京東方面也隨即發佈公告稱:劉強東在美國遭遇不實指控。
案件至此,似乎可以撥雲見日,真相大白了,儼然是劉強東遭遇了某種“陷害”或者“誤解”。
然而就在美國當地時間4號,美國明尼阿波利斯警局公佈了劉強東案件的報告!
明尼阿波利斯警局發言人約翰·埃爾德昨天(4號)下午表示,公佈的五頁文件,是逮捕劉強東當晚的警察記錄。警察接到舉報後趕到現場,依據受害者描述完成報告。
這份報告顯示,45歲的劉強東是以涉嫌一級強姦重罪遭逮捕。從警方接報到場到完成報告,當地負責該案的警察都掛著隨身攝影機全程記錄。
報告中提到,警察接到性犯罪強姦的舉報到場。受害人報案完成後,警方發給了她報案的藍卡,同時也拍下現場及受害人照片。嫌犯遭逮捕後,轉送到亨內平縣監獄關押。此案進行調查時,警察隨身攝影機全程開啟。
明尼阿波利斯警局發言人約翰·埃爾德說,劉強東涉嫌強姦重罪,但仍從監獄零保釋金獲釋且回到中國的原因,是因為他還未被控罪。
明尼阿波利斯警局表示,沒有對劉強東提出任何指控,因為此案正由性犯罪科進行調查。埃爾德在週一(3號)曾表示,調查還“非常初步”。“我們確保他的權利,同時也尊重控訴者的權利。”埃爾德說,警方沒有權力在調查期間限制劉強東離境,但表示“非常強烈地相信此後還會聯繫他”。
以下為報告原文:
與此同時,就在剛剛,北京時間5日下午消息,Rosen、Schall、Pomerantz三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分別在官網宣佈調查京東是否失實披露劉強東案情,並且邀請遭受損失的股東參與調查和可能的集體訴訟。
也就意味著,一旦劉強東真的有罪,京東幾天前在國內進行單方面所謂的“闢謠”,也將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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