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公益诉讼助推“多彩贵州公园省”建设


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公益诉讼助推“多彩贵州公园省”建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在赤水河流域,2010年以来,距大银镇约500米的石人脚公路旁,日积月累,形成了一座五六米高、方圆二三十米的垃圾山,恶臭熏天。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当地党委、政府相继出台措施,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

贵州是长江和珠江“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2016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贵州青山绿水贡献了检察力量。2017年7月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7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02件,提起诉讼22件,法院审结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白云岩矿区又见“满绿”


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杨家湾白云岩矿占地约1.4万平方米,经过近10年的开采,矿区大面积边坡基岩裸露,植被资源和地貌景观被破坏殆尽。2016年底,矿山企业整体搬迁时,制定了“矿山复绿”方案。可复绿情况如何呢?

当地检察官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发现,企业仅用薄薄的土层勉强盖住了砂石,象征性地栽了一些小灌木。夏天的几场大雨,就将薄土和小灌木冲刷得无影无踪。

杨家湾的群众说:“到处是黄的白的砂石,哪里见到绿?”

白云岩矿的负责人却振振有词地说:“我搞矿山这么多年,哪里的复绿不是走个形式,我这还算是搞得好的。”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平坝区检察院依法立案,向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白云岩矿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

“矿山复绿是个老大难问题,长期存在恢复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借助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推动了这个问题的解决。”平坝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说。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同督促下,白云岩矿投资43万余元,完成了2万多平方米的采场边坡清理,种植攀缘植物和树苗,土地复垦3000平方米、覆土6000立方米,并全部撒播了草种。通过后期的细致养护,杨家湾又实现了“满绿”。

自2015年7月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向法院提起诉讼,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5926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924亩,督促治理被污染乌江流域、清水江水源、万峰湖等水源地面积12万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01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005万余吨。


不能让“皇家贡品”玉屏黄桃“退市”


玉屏县的黄桃皮薄肉脆汁多,素有“皇家贡品”之称,这得益于该县土壤为弱碱性,有机质含量丰富。但是,几年前的一场污染事故,差一点儿就让玉屏黄桃“退市”了。

2015年7月,玉屏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一家化工厂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随意堆放大量化工废渣,严重污染环境。“老远就能闻到刺鼻的硫酸味,化工废渣堆得像座黑山,泛着白色泡沫的废水直接外排。”第一次现场调查,检察官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

沿着废水排放向下,形成了一片泛黑的沼泽,寸草不生、恶臭逼人,附近的农作物稀稀疏疏,生了病一般。随着调查的深入,该线索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被举报的玉屏湘盛化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立案侦查。

触目惊心的照片达不到需要的证明效果,还要借助专家的鉴定意见:生产原料属于危险废物,生产废水直排区域为灌草地,重金属污染面积达3600平方米,全部为重度污染。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专家们又有了新发现:由于该厂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冲刷生产原料后直接排向该厂东北方向的农田,锌浓度值超标4659倍!重金属污染面积达3.95万余平方米!被污染农田里的农作物重金属超标。

据此,2016年10月,铜仁市检察院对玉屏湘盛化工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今年1月30日,遵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当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对厂区污染原料进行彻底清除,修复被污染的土壤环境,逾期则承担消除环境危险和修复土壤环境费用共计290余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万余元;承担本案鉴定费用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法院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并建议当地政府对土壤修复治理履行监管职责。

此案系贵州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从起诉到审理,再到案件执行,此案探索出一条全新的复合治理路径,即“责任人修复+政府监督+法院强制执行+检察院监督”,使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得以推进,农业生产环境有了安全保障。


从抵触、不习惯到“重要抓手”


“2015年以来,林业部门从最初的抵触和不习惯,逐渐认识到行政公益诉讼的主旨要义,并把行政公益诉讼当作提高管理能力、重塑执法环境、调整工作机制、降低廉政和渎职风险的重要抓手。”贵州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张富杰认为。

今年6月27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该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履职要求。7月23日,贵州省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暨公益诉讼立法一周年座谈会。

会上,贵州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喻国君表示,人大将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的专项工作报告,适时组织开展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进一步加大对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

该省环保厅副厅长姜平明确表态,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公益诉讼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周从启则建议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检察机关每半年向有关行政机关通报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情况。落实好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共同执法检查及案件沟通协调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多彩贵州公园省’,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坚决落实‘谁污染、谁治理’,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助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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