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生活,其實本意就是生下來而活下去;所以生活也囊括了我們的衣、食、住、行,吃的要健康,住要居有定所。這樣人民才能安居,而後才是樂業,現在除了“吃”我們需要仔細謹慎外,“住”也是成為了新的問題之一:連連不斷加高的房價,調控收效未能達到預期,頂著微薄有限的工資卻買不起房。到底調控的方向會在何方?基於這些想法,房說君今天就想給大家帶出一場陽謀論點:如果有政策出來是一招就限制了你家裡房屋的交易呢?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就會像網友曾經戲謔的話語來形容: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呢?

頭疼的住要有定所:不斷來來回回的調控都是那“三板斧”,是行之有效的辦法還是應該換個角度來思考其他的“新法”?

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陽謀,指的是在你目前自身你能擁有的有限資源下,不影響到他人、不依賴別人的情況下,把事情處理出最好的結果來。這是相區別於害人不淺的陰謀而提出的策略。一直不斷升級再升級的“全面圍剿”房價的戰役接連不斷的,從目前各地已在實施的策略一直都是遵循著:限制購房——降低庫存——限制你的貸款數——限制房子調高備案價格等,這一些列的“原地”轉圈圈的動作。房說君不否定這“三板斧”,其實在相對的一段時間內,這些招的確是起到了作用來讓那段時間內的房價有了一個回調式的下降,可是“好景”總不會維持太長的時間就反彈了,在面臨著即將要走進的今年“金九銀十”之際,或許是應該換個角度來思考下新法了。這就是房說君今天想提出的陽謀:分別來對買和賣做出限制,從房產證出來的那一刻起就以“一招”政策限制要持有一段房屋的年限後方可交易。

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關於會對“賣”來施行限制的措施,在房說君印象當中比較深刻的就是深圳和海南這2座城市。它們分別對個人的“限售”做出的年限是3年跟5年,然而他們只是對其中的出售規定了限制,卻沒有對“買”方也施以條款束縛,效果也並沒有達到他們所要的預期。但這個新的嘗試是可以值得肯定的,後續需要深挖。

市場是買賣雙方的,單方面的限制只會是“一廂情願”。應該有新的遊戲規則重新對買、賣2個人都有約束才行。

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在市場的交易裡,從來都是買賣雙方在進行著的。“雙方”這個詞彙意指的是2個人、2群人,要達到對樓市的限購,房價的限貸之外的新角度——在約束買賣雙方時,應該是對等的條款。以深圳跟海南為例,我們看到的是有不少“雷厲風行”的規定,那細細品讀下來卻發現構築的只是對你買了房子後必須要持有多少時間後方可售出。只是這一單方面的規定,如果真的以政策來一招限制房屋交易交易的話,房說君有以下的建議來討論的。

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1. 全面限制買賣雙方:這裡的全面應該指非本市戶籍的人更為準確些,如果說讓追漲房價是外來的人加上本地的“炒客”們引起的話,那就修改規則把它變成只有本地人在玩的遊戲。規定只有本市戶籍的人(不論你是剛需還是改善住房)每人名下有且只能買1套房;賣的人必須要從房產證的日期開始算起5年後才能出售。怎麼倒騰都只是本地人自己在買賣,真要炒,5年的房貸加利息也夠你喝一壺的。
  2. 剛需的外來務工者扎心了:在有可能會“誤傷”剛需的問題上,可以用連續滿5年且不中斷的社保。剛出來工作的至少是給不出首付的(有錢的子弟就忽略,我們談論的是一般人),對於在這座城市能連續工作滿5年又能付出首期,一般是真的剛需。
  3. 讓資金流“固化”下來:需知道,房地產是一個能吸附流動性資金的“容器”,在限制買賣雙方時還要考慮如何將進入的資金讓其“固化”下來,這樣在打壓房價的同時也不會讓資金流到其他領域進行投資,造成其他市場行業的“泡泡”。
陽謀論:若政策一招限制房屋交易?網友: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房說君有話說:5年是個很敏感的時間,對於在北上廣深這樣的大城市,對一些家庭他們會尋求改善型的房屋而出售而那些剛需又正好可以接手這些房屋,就不會造成因為限制房屋交易而引發出新的問題;限制對房屋交易的時間,其實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不讓有人來進行惡意的“炒作”,至於你說會因為不給房子流通而會造成房產市場的“崩盤”這是胡扯的,請問現在的國內還缺不想買房的人麼,只缺沒有這麼多房子來供應。阻止商品在市場上的流通,並不能真正的實現調價目的,這是經濟學的規律,但對於房子這類“非主流”的商品你認為管用嗎?房說君倒覺得,若真有這麼一招“持之以恆”來限制房屋買賣的政策,那麼網友曾經戲謔的那句: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或許還真是這麼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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