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興法官休閒時分普法 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湖南民生在線訊(通訊員 黃麗萍)炎炎夏日,市民都習慣了在晚飯後出去走幾圈,感受一下傍晚戶外的涼爽。最近,湖南省永興法院法官李劍平在休閒散步時通過普法,促成了一起案件的執行。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7月22日傍晚,李法官帶著自己的孩子在附近的公園散步,期間遇到一些其他的家長也在“遛娃”,大家相互交流育兒經,聊天的過程中,李劍平的身份被“暴露”,奶爸奶媽都知道他是一名年輕的法官。這時,一位奶媽很神秘地將李法官叫到一旁,“我跟你諮詢一個事情。我認識一個人,他欠了別人的錢沒還,最近被拘留了。欠錢不還也要坐牢嗎?”

  面對這位女士突然向自己提出的這一問題,李法官覺得很有必要為她普及一下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於是認真地跟她解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法律後果,告訴她:“對拒不執行、謊報隱匿財產、妨礙執行的被執行人可以進行司法拘留。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接著又向她介紹永興法院近年來相關案件的處理情況。聽完李法官說的這些內容,女士眉頭緊鎖。

  第二天,星期一早上,李法官在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又遇到該女士。原來,這位女士系永興法院一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尚欠某公司貨款2萬餘元。兩年前,生意失敗後搬離原來住所,並換掉聯繫方式,致使申請執行人和法院一直聯繫不上她,案件一直執行不了。這次,該女士是特意過來繳納欠款的。她說,兩年過去了,自己已經結婚並生育一子,不想因為自己的不誠信影響當下的安穩幸福生活。見到最近新聞裡經常報道老賴被判刑,每天擔心受怕。現在把錢還清了,心裡也就舒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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