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福建在行動|「村官」「村霸」阻撓重點工程,龍海市嚴懲一惡勢力犯罪集團

扫黑除恶福建在行动|“村官”“村霸”阻挠重点工程,龙海市严惩一恶势力犯罪集团

國道324線漳州九龍嶺段公路工程屬省、漳州市重點建設項目,該工程路線起點於漳州高新區木棉村附近,終點在漳浦縣官潯鎮山邊村。沿線共設置隧道2座,互通立體交叉5處,橋樑10座,涵洞13座。路線全長11.7公里,按一級公路、雙向六車道標準設計,設計時速80公里/小時,路基寬33米,瀝青混凝土路面,總投資約15.7億元,建設工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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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項目受“村霸”阻撓

從2016年工程啟動後,建設一直按計劃正常進行。但在2017年2月,計劃卻出現了偏差——花都一號隧道工程(該隧道出口在程溪鎮浮山村)受到了浮山村“村霸”的阻撓。

2017年2月,時任程溪鎮浮山村黨支部書記的許某堂與時任該村村主任的李某德,及村民許某章等人便來工地商談地材經營事宜。本著與當地和諧相處的想法,該工程項目部將隧道工程地材採購等零星工程交給了對方。然而,項目部工作人員本以為給對方地材經營權後,隧道就可以按計劃進行建設。沒想到,這只是問題的開始……

在獲得地材工程經營權後,許某章等人並不滿足。3月,許某堂與李某德、村治安主任林某元、村調解主任莊某彬以及該村村民黃某發、許某章在商議後,將目光聚集到經濟價值較高的隧道工程洞渣。

“當時他們一夥人過來,氣勢洶洶,宣稱這座山在他們村的地界,隧道挖出來的洞渣他們有權處置,放言如果不由他們處置,他們將阻撓工地施工。”現場工作人員介紹,許某章等人當時還提出,除了洞渣運出隧道項目部需要支付費用給他們,還打算將洞渣進行攪碎,再賣給項目部作為路基填方等用途。“他們打算一筆生意賺兩次,出的價格還比市場價高不少。這不是惡勢力的作為嗎?況且,洞渣屬國家礦產,在工程開建前早已按程序完成招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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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撓施工變為使用暴力

第一次談判不成後,許某堂、李某德等人就利用村幹部身份,指使多名村民在車輛進出的村道擺放花盆、雜物,以此阻撓施工車輛通行,拖延項目部拓寬車輛通行的舊便道的徵地速度,欲以此作為與項目部商談洞渣處置權的談判籌碼。

眼看工程無法順利推進,項目部立即與程溪鎮黨委政府聯繫,請求幫忙溝通協調。然而,當鎮政府工作人員調停後,許某堂等人表面應承,但消停幾天後,又開始用各種方式來阻止施工。在之後短短兩個月時間裡,阻工事件接連不斷,工程甚至一度停滯。其間,鎮政府、派出所也多次參與調解,但效果甚微。

2017年5月初,為使項目順利進行,工程項目部與浮山村隔壁的粗坑村協商後,特意繞開浮山村,將進出工程車輛改道至更遠的粗坑村經過。許某章等人得知後,仍不依不饒、變本加厲,並糾集了9名浮山村村民,到粗坑村以施工車輛通行必經之路為據點,設置“指揮部”帳篷,並安排人員進行輪值,監視施工方、地材供應方的車輛及人員進出工地的情況。

據瞭解,許某章等人不僅阻撓工地施工進展,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多次持械攔截、恐嚇工程施工人員,不少工人因此退場離職,致使工程進度不能按原計劃進行。2017年6月24日,許某章等15人攜帶鋤頭等器具到花都1號隧道出口施工現場毆打施工人員、打砸車輛和工地活動房,導致兩名工人頭部、手部等多處血腫、淤青,經鑑定系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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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態升級警方抓捕歸案

在此情況下,工程項目部與程溪鎮黨委政府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接到報案後,龍海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進行案情研討,並奔赴施工現場進行調查。“從攔截施工隊車輛到現場打砸,再到兩名工人受傷,事態不斷擴大。”龍海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黃永遠大隊長告訴記者,該局領導研究案情後當即決定開展收網行動。

2017年6月28日晚,龍海市公安局出動80餘名民警,會同幾十名鄉鎮幹部,一起展開抓捕行動。當晚,該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許某章等1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抓獲許某堂等15人,只是案件辦理的開始。在隨後幾個月時間裡,辦案民警經縝密偵查後將案件移交龍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經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龍海市法院分別於今年5月29日、8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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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判刑深挖“保護傘”

日前,龍海市法院經兩次庭審,對被告人許某堂等15人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宣判。“經審理,我院認為被告人許某堂等15名人實施的一系列犯罪行為雖是為爭奪地材經營權,但行為性質已演變為無理取鬧、肆意挑釁、橫行霸道,在被告人所在村莊附近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破壞公共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形成一個以被告人許某堂、許某章、李某德為首的人員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威脅、暴力等行為阻撓工程施工,嚴重影響國道324線改道工程花都一號隧道工程進程計劃。”龍海市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海平介紹審理結果。最終,龍海市法院判處許某堂等15名被告人一年到三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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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龍海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許某堂等人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宣判

在查辦此案過程中,龍海市紀委按照“一案三查”的規定,對該村黨支部書記許某堂充當“保護傘”進行查處,給予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對該村其他涉案的黨員幹部,給予開除黨籍。

今年8月12日,漳州市紀委監委對該案中浮山村原黨支部書記許某堂參與惡勢力集團並充當“保護傘”問題點名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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