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欠錢不還,
但其名下沒房、沒車、沒存款
可供執行怎麼辦?
利辛法院有新招—— 扣劃住房公積金
法院到底是如何通過扣劃公積金
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在李某與他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李某拖欠他人借款10萬元,利辛法院依法責令李某在限期內歸還借款,但李某卻一直未履行。
利辛法院向被執行人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限制消費令,並依法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登記情況進行調查,均無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
之後,法院查詢到李某在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利辛管理部有公積金存款10萬餘元。
8月22日,利辛法院向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利辛縣管理部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公積金管理中心迅速配合法院開展執行工作,劃撥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10萬餘元,使得案件順利辦結。
據悉,截止目前,住房公積金利辛管理部配合利辛法院已依法劃撥近30萬元,為部分未結案件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看到這裡,
你或許大致瞭解利辛法院
懲治失信被執行人的這個妙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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