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現金貸平台,將被舉報!

自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互金整治辦”)發文清理整頓部分平臺變相開展“現金貸”亂象後,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中國互金協會”)於今日發佈了《關於防範變相“現金貸”業務風險的提示》(下稱《風險提示》)。

中國互金協會在《風險提示》中指出,根據近期監測發現,現仍有部分機構或平臺“換穿馬甲”,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發放貸款,有的還在貸款過程中通過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方式變相抬高利率。特別惡劣的是,發現有少數平臺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額逾期費用,嚴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互金協會在《風險提示》中鄭重提醒各會員單位以及提供網絡小額貸款服務的相關機構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堅持合規發展、審慎經營,廣大消費者則應保持警惕,審慎選擇提供貸款服務的機構或平臺,理性辦理借貸。

互金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和相關機構應依法合規經營,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開展貸款業務;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主動加強內部管理,發放貸款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杜絕任何變相提高利率、惡意收取逾期費用的違規行為。同時應認真履行金融消費者教育義務,如實開展

信息披露,對息費定價進行重點提示,不得以不實宣傳誘導金融消費者接受與其風險認知和還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產品和服務。

這些現金貸平臺,將被舉報!

另外互金協會特別提出:“請廣大消費者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購買相關產品和服務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留存相關證據,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可通過法律手段主張權益;如發現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非法開展貸款業務的,消費者應當向監管部門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構報案。”

對於現金貸頻繁監管動作,網貸之家總監於百程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此前監管層對於現金貸一直髮布文件進行監管,目前各地的金融辦、金融局或協會也會根據這些規定,以及當地新出現的現金貸狀況出臺一些函件,起到監管或者警示作用。

近年來監管不斷加強

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中國現金貸發展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11月19日,中國正常運營的現金貸企業有2693家。盈燦諮詢測算,中國目前現金貸市場規模約6000億元~1萬億元,仍存在巨大的發展空間。

但現金貸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 借款利率畸高;
  • 多頭借貸、共債情況嚴重;
  • 暴力催收;
  • 個人信息洩露、侵犯個人隱私等。

對於上述問題,監管層陸續出臺政策。

2017年4月7日發佈的《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首次提及對於現金貸業務的整頓。

同年4月18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及《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補充說明》,要求各地全面摸清“現金貸”風險底數,實施分類整治及宣傳引導。由此,拉開現金貸監管的序幕。

半年後的2017年11月23日,17個省份的金融辦負責人赴京開會,彙報當地的現金貸情況,並探討如何落實和執行現金貸政策。

2017年12月1日至14日連發三文,現金貸進入強監管時代。

其中,《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列明開展現金貸業務的六項原則,涉及開展現金貸業務的資質、借款人綜合資金成本、金融消費者權益、催收方式等。《發佈關於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2018年1月底完成摸底排查,排查和整治重點11個領域。《非銀部關於轉發的函》,對消費金融公司參與現金貸經營的合作方資質、業務流程、投資方向、放貸餘額等做出限制。

在以上文件中,影響較大的是《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該通知首次對現金貸的定義進行了界定,並對現金貸列出六條原則:未取得放貸資質的機構禁止放貸;各類費率應統一折合成年化率且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誘導用戶過度舉債;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用戶隱私等。

根據本報記者瞭解到,今年6月4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布的《關於變相收取砍頭息的風險提示函》裡稱近期接到多起投訴,某些平臺通過出售會員卡、會員服務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費用。該文件提及的業務即是對上述提請監管業務之一。記者向互金專項整治辦的內部人員核實瞭解到,該文件屬實,但目前並未公開,只是在5月底下發到各地,作為內部交流使用。

此外,在“互金專項整治辦”於今年6月7日下發的《關於提請對部分“現金貸”平臺加強監管的函》已經要求清理整頓手機“回租貸”、貸款過程中搭售其他商品、通過虛假購物再轉賣放貸等變相開展的“現金貸”業務。

新亂象頻發

在嚴監管背景下,有部分現金貸機構選擇降息、砍掉不合規業務退回監管紅線內,但也有部分機構選擇繞過監管,開發新的模式或繼續挑戰監管的邊界。

此前不久,重慶銀監局發佈《提出降融資成本“十條意見”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質效》,在規範收費行為等十個方面明確監管要求。

其中,強調全面清理銀行內部人員和中介機構違規收費,嚴厲打擊助貸機構變相“砍頭息”行為廣泛支持小微企業票據貼現,在小微貸款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等方面實施優惠和創新。推動全轄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綜合成本(含費用)降低至5.99%,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創新類業務佔全部小微貸款比重達到20.4%。

今日,《風險提示》中也提到了互金專項整治辦5月底下發的《關於提請對部分“現金貸”平臺加強監管的函》附件《現金貸花樣不斷翻新“偷天換日”逃避監管》點名出現的四類違規情況:

其一,手機回租形式放貸。如樂回租平臺,先以評估價格(即借款金額)回收用戶手機,然後將手機回租給用戶,並與客戶約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購價格(即還款金額)回購價格高於回收價格部分以及相關“評估費”“服務費”即借款利息。

其二,貸款過程中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抬高利率。

部分平臺強行要求貸款客戶辦理會員卡、高價購買商品等,變相抬高利率。如“M09信用錢包”會員卡價格199元,有效期7天,如用戶借款2000元,14天需還款2028元,名義年化率36%;如算上購卡成本,實際年化率高達291.9%。

其三,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額逾期費用。相關平臺未自動扣劃借款,借款人主動將錢打給平臺還款失敗。貸款逾期後,平合恢復正常,電話通知其逾期,收取很高的逾期費用。

其四,通過虛假購物再轉賣發放貸款。如51閃電購等平合引入虛假購物場景,用戶下單購買商品,但無需支付貨款,直接申請退款或轉賣變現,轉賣成功後即可獲得資金;平臺賺取延遲付款費和轉賣撮合費用。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表示:“經過去年的強監管,部分現金貸平臺已經退出市場,但市場的需求仍然存在,而且市場競爭不如此前激烈,現金貸仍然是一個利潤較為豐厚的行業,所以部分助貸機構會試圖繞過監管獲取利潤。其次,目前備案再次延期,現金貸行業普遍貸款週期較短,所以也會存在備案來臨前賺一筆就走的情況。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小額的借貸、徵信成本還相對比較高,這或許是存在較高收費的原因之一。所以不能只以年化36%來劃定,而應在成本基礎上來算,哪部分為合理收費,哪部分為非合理收費,允許一定收費標準的同時,在利率中還是限定在24%以內,這樣會相對更為合理。”

記者 劉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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