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变更及商标转让是商标发生重要转变的两种法定形式。当申请人地址变化、申请人发生改变时,需要办理商标转让还是商标变更的问题让一些申请人头疼不已。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究竟有何不同?

二者含义不同

商标变更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名义、地址、代理人等注册事项所作出的变更。变更注册人名义只是同一主体称谓发生改变,商标权利没有转移。比如原来商标持有人店铺地址或个人名字发生更改,但是商标权利人还是同一个。

商标转让不同,商标转让是权利人根据自己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转让自己享有的注册商标权给他人。商标转让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商标权利转移,存在法定的权利分界时间,受让人自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权利人主体个数:变更是一个主体信息变更,而转让是两个主体之间权利转移。

二者程序不同

商标变更需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还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变更是由商标注册人一方提出,当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商标注册人。

而且在变更时,需要将商标注册人的全部注册商标一起变更,没有一起变更的,商标局会通知限期改正,期满不该,就当作你放弃变更,会书面通知。

商标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这个过程中,商标转让申请是由双方共同提出,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也是向连两者同时发出。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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