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是一个意思吗?

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有的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之后,可能会遭遇商标驳回或者不予受理。虽然商标被驳回和不予受理都是商标未能注册成功的表现,但二者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

1、商标驳回

商标被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经过商标局审查后,被发现有违反《商标法》的地方而不予注册的情况。申请人如果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2、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你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的。

3、二者区别

原因不同: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你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侵权行为,商标局才驳回你的申请。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因为你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不予受理的。

是否退费: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不予受理是退还申请费的。

4、补救措施

商标被驳回: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可以做商标驳回复审,也可以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修改并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及缴纳费用,等待进一步审查。如果经进一步审查后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会通知你予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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