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扩散」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扩散」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于2018年4月对肇庆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肇庆市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5月份以来,我县对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中,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采取规劝自行拆除和依法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方式,清理拆除了“两违”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200余间。这是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保护耕地、落实中央和省严守“三条红线”的举措。此举得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但也有个别违法行为人提出异议,甚至有不明事实真相的人借此在互联网发表言论,称“违建事实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定”“强制执行没有法院执行庭执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等,这是对被强制执行个案缺乏了解或产生误解。请广大人民群众不偏听偏信、不信谣传谣。

为此,县人民政府特向广大群众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所建房屋;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县人民政府向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者提醒: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或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房的,一律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未自行拆除的,一经查实,即依法处理,并强制拆除。

怀集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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