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做工手指被割傷 法官傾力追回全部賠償款

受僱於人意外受傷,拿不到賠償款,傷身又傷心。8月28日,在當塗縣法院執行法官的多方調解下,申請人楊某拿到賠償款26000元,案件順利執結。

事前得從一年前的夏天說起,楊某在給被執行人夏某承接的裝修木工幹活時,使用夏某提供的電鋸不甚割傷手指,傷情較重。因賠償事宜雙方無法協調一致,便訴諸於司法尋求維權途徑。2018年3月,經當塗法院調解,雙方就賠償時間、數額達成調解協議。

然而協商的賠償時間已過去數月,楊某並未按承諾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序。提供勞務者受害,理應獲得賠償,且被執行人夏某承接生意有收入來源卻無故拖延。帶著這些疑問,執行法官登門調查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楊某在受僱於夏某幹活的第一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故,夏某心有不滿。瞭解到原委後,執行法官耐心溝通解怨、疏解開導,最終說服雙方達成一致意見。8月28日早上,夏某帶著26000元現金來到法院了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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