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新發布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公衆反饋意見採納情況說明

《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新發布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肇府規〔2017〕18號)已於2017年10月24日經市政府批准印發,從2017年10月24日起實施。在肇府規〔2017〕18號文制定過程中,我局起草並在肇慶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佈肇府規〔2017〕18號文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在徵求意見期間,通過各種形式收到反饋意見1條,具體內容及採納(答覆)情況如下:

網上意見:“ 建議將高要區城區納入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其餘無意見。”採納(答覆)情況:採納,修改情況:通告中第二點已補充高要區的範圍及管理要求。

感謝廣大市民群眾對我局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肇慶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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