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車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相對方向來車,不合格。
二、超車
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4、超車後急轉向駛回本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5、從右側超車,不合格;
6、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扣10分。
三、靠邊停車
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不合格;
3、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4、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釐米,扣20分;
5、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扣20分;
6、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扣10分;
7、下車後不關車門,扣10分;
8、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扣5分;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警示燈,扣5分。
四、掉頭
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不合格;
2、掉頭地點選擇不當,不合格;
3、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五、夜間行駛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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