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歷史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簡稱“博州”,“博爾塔拉”系蒙古語,意為“銀色的草原”。

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北邊緣,東部與塔城地區相連,南部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相毗鄰,北部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接壤,邊界長達380千米,有“中國西部第一門戶”之稱。全州總面積24896平方千米,轄博樂市、精河縣、溫泉縣和阿拉山口市以及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五師及其所屬11個團場分佈於境內。總人口48萬(含兵團農五師)。聚居著35個民族,人口超過萬人的有蒙古、漢、維吾爾、哈薩克、回等五個民族,博樂市為自治州首府和農五師師部所在地。

通過阿拉山口走向中亞,因此成立微型市。

春秋戰國時期,博爾塔拉為塞種人的遊牧地。

城市歷史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西漢初,博爾塔拉相繼為月氏、匈奴、烏孫等的遊牧地。西漢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漢朝派校尉常惠使持節護烏孫兵,博爾塔拉歸其節制。

公元前60年,匈奴日逐王歸降漢朝,西漢政府設置"西域都護府",博爾塔拉為其管轄。魏晉南北朝時,博爾塔拉為柔然、悅般的活動區域。西魏至隋,為西突厥佔據。隋開皇四年(584年),西突厥歸屬隋朝政府,博爾塔拉一帶自此又與中央政府恢復了隸屬關係。 唐代,博爾塔拉才以"雙河"的名字出現於史冊。

公元1124年,契丹人耶律大石在中亞建立了西遼王朝,葛邏祿遂隸西遼,並在博樂市西南建立孛羅城(部分史藉中稱作"不刺")。漢族隨契丹人西遷進入博爾塔拉。

城市歷史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元明時期博爾塔拉為蒙古族遊牧地。元代實行中書省制度,博爾塔拉隸屬阿里麻裡行中書省。成吉思汗曾把博爾塔拉在內的額敏河流域封為其三子窩闊臺的領地。《元史·列傳》亦第一次把這裡稱為"博落脫兒"。"博爾塔拉"地名形成的開始。

明萬曆十五年(1587年),瓦剌人進入博爾塔拉遊牧。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準噶爾首領巴圖爾渾臺吉征服阿拉套山的兩個哈薩克部落,博爾塔拉為蒙古準噶爾部所轄。

1644年清朝中央政權建立。此時,瓦刺部逐漸分為準噶爾、和碩特、杜爾特和土爾扈特四大部,史稱厄魯特四部或衛拉特四部。

1671年之後,準噶爾貴族內部因權力之爭發生內訌,內戰持續不斷。至1758年,清政府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七十餘年,才最後平定了準噶爾上層貴族的地方割據勢力,繼而又平定了南疆大小和卓叛亂,重新統一了西域。 清政府統一西域後,在軍事和經濟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政策和措施,於1884年把西域改稱新疆。

1762年在惠遠設"伊犁將軍府"統轄除阿爾泰地區以外的整個新疆軍事和行政事務。同年在精河東岸築安阜城,在大河沿、大營盤、小營盤等地派兵駐防,在固爾圖、託多克(託託)、精河、托里、五臺、四臺、三臺等地設軍臺、營塘,並在博爾塔拉一些要害地界和國境線上還陸續設置了21所卡倫,保衛邊境。

1913年--1942年(民國2年--31年),博爾塔拉境內的精河縣、博樂縣、溫泉縣相繼設立,隸屬伊犁行政長公署管轄。

城市歷史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1944年9月,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區革命爆發。同年冬,博爾塔拉各族人民積極響應,開展游擊戰爭,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統治。

1949年,新中國成立。1950年1月,人民解放軍進駐精河、博樂兩縣,揭開了博爾塔拉歷史的新紀元。

1954年7月13日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成立,並相繼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機構。

1985年撤銷博樂縣,成立博樂市。

2012年12月17日,國務院(國函[2012]205號)正式批准設立縣級阿拉山口市,市政府駐阿拉套街道天山西街8號。阿拉山口市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轄。12月28日,阿拉山口市政府正式掛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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