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
對城鄉居民醫保年度重點工作
進行統一部署
2019年全國範圍內統一的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全面啟動實施
鞏固完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統籌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
逐步擴大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
該怎麼繳費?
要繳多少錢?
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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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
較2018年有所提高
每人將按照不低於220元/年的標準繳費
此外
個人繳費應在規定繳費期限內
按年度一次性繳納
一、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應該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下一年度的城鄉居民醫保保險費。
二、繳費方式:
①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或社保卡)提前開通中國銀行手機銀行,以方便繳費。
②參保登記辦理地點:各村(社區、縣直學校)城鄉醫保經辦服務點。
三、繳費標準:220元/人。
還有一個好消息
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了
人均增加40元
近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了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部署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工作
通知明確
推進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
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40元
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
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
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新增40元
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490元
其中
中央財政對基數部分的補助標準不變
省級財政要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
進一步完善省級及以下財政分擔辦法
地方各級財政要按照規定
足額安排本級財政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
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中的一半
(人均20元)用於大病保險
重點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
因病因殘致貧返貧等特殊貧困人口
完善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降低起付線
提高支付比例和封頂線等傾斜支付政策
醫保待遇
2018年參與城鄉醫保並繳費後,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居民按規定就醫發生的醫療保險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一、住院待遇
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年度總報銷最高額度為47萬元,其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7萬元,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40萬元。
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為7萬元。
具體報銷標準為:
省內的省、市級醫院起付線為1000元,支付比例為60%。
省外醫院起付線1500元,支付比例55%。
②三級乙等及二級甲等醫院(二類收費標準):
縣級醫院起付線400元,支付比例75%。
省、市級醫院起付線500元,支付比例70%。
③二級乙等及以下醫院(三類收費標準):
起付線100元,支付比例85%。
二、異地就醫結算:
跨省異地就醫對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因病異地轉診人員。
程序:參保地備案→選擇醫療機構→持社保卡就醫→出院結算
省內異地就醫結算:持社保卡直接就醫結算(能否直接結算請諮詢就診醫院醫保科)。
三、門診統籌制度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繼續實行定額門診統籌制度,標準為100元/人,次年連續參保,上年度門診餘額可結轉使用。持《診療手冊》在首診醫療機構就醫購藥。
四、生育保障待遇
連續兩年參保,符合政策範圍內生育醫療費最高支付限額為:順產生育
1500元,剖宮產生育3000元。五、未成年人意外傷害補償
未成年人門診意外傷害每年最高支付限額2000元。
六、門診慢性病待遇
連續兩年參保,經認定符合慢性病病種的參保患者持《門診慢性病手冊》在所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購藥享受直接報銷。認定兩種以上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參保患者,按病種定額標準分別享受。
七、大病醫療保險擴大保障範圍,一個自然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
(1)參保人員因患大病住院或門診大額疾病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0000元以上部分,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按規定支付。
(2)對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低保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群眾,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提高3%。
大家一定要記得繳費
確保自己2018年的醫保待遇不受影響哦
對於2019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再次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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