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碰壁”只想告诉你—执行寻人多不易

“我的官司也打赢了,怎么还要不上来钱”,执行法官常常接到这样的询问电话。”“经查,他没有财产,现在多方寻人,找不到人后续的强制执行无从谈起。请你也积极为我们提供线索。”执行法官无奈的回答道。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近日,津南法院执行法官谢荣刚执行一起原告左某诉被告姜某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姜某交完购房定金后便下落不明,法院判决被告姜某赔偿原告左某评估费及其他各项损失65500元,判决生效后,姜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左某随即向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寻找被执行人“四处碰壁”

该案的执行难点在于寻人找物。 “无财产”,执行法官拿到案卷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证券、车辆、房产、公积金等财产信息。 “找人难”,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重点遂转向寻找被执行人。经多方查询,“四处碰壁”,第一次,经申请人提供联系方式,承办法官联系被执行人的手机、微信均联系未果。第二次,承办法官在网络查控互联网一栏发现注册支付宝使用的手机号码,执行法官立即拿起办公电话联系,结果该号码已停机。第三次,执行法官到公安部门调取了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户籍上的电话是空号。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邮寄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结果被退回。第四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了解情况,经询问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已拆迁整合,被执行人早已不知去向。此时案件陷入困局,找人就如大海捞针,毫无线索。执行法官传唤申请人到庭,将案件办理的情况及损失目前无法追回的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表示认同。

锲而不舍终将“柳暗花明”

2018年7月20日,承办法官对该案件进行第三轮网络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在东丽区有一套预告登记的房屋,当天执行法官赶到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并调取了相关材料,由于本案执行标的太小,无法对房屋进行拍卖。执行法官从房屋买卖协议中找到被执行人姜某的电话,至此,承办法官第一次联系上被执行人。电话拨通后,执行法官把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释明, “我以为换了电话你们就找不到我了”。经过执行法官一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后悔莫及,表示自己刚买的房,首付也是借的,称自己在外地工作,不方便来法院接受讯问。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及将房屋被查封一事。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月底将款项汇至法院。8月30日,被执行人款项到账,承办人及时发还给申请人。

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寻人找物之不易只有每位执行法官最清楚。据统计占一定比例的案件往往没有像本案那么“幸运”,经过几轮寻找、查控,最终,“无财产”“找不到人,”导致执行不能,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执行虽不易,但为了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们仍在努力,希望大家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